BMJ Best Practice

应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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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肝功能衰竭

当肝细胞受到急性打击时,可致肝脏储备功能的迅速恶化,进而导致肝性脑病、代谢紊乱(包括酸中毒和低血糖)以及出血风险增加。转氨酶可迅速升高,伴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 符合上述病情特点的重症肝炎可称为急性肝功能衰竭,也叫暴发性肝功能衰竭或暴发性肝炎,其可能继发于很多的原因,包括:

  • 药物、酒精,以及其他毒性物质(如对乙酰氨基酚中毒)

  • 病毒性肝炎(如甲型、乙型和戊型肝炎)

  • 自身免疫性疾病

  • 血管性因素(如布加综合征、门静脉血栓形成、脓毒血症以及休克)

  • 肝豆状核变性(Wilson's disease,WD)

  • 妊娠相关的肝脏损伤

一旦出现急性肝功能衰竭表现,应立即停用所有存在可疑肝损伤作用的药物,伴有肝性脑病或凝血功能进行性下降的患者应及时转入重症监护病房(ICU),并根据患者的临床病情(如肝性脑病)和实验室指标(如PT、INR、血清肌酐水平、血液PH值)进行一些紧急干预,包括肝移植评估。[17]一些病例的治疗刻不容缓(如对乙酰氨基酚使用过量的患者,应立即给予解毒剂N-乙酰半胱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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