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同一药物不同名称的剂型和剂量可能不同: 参见免责声明
对于存在急性心动过速并且血流动力学不稳定(BP<90/60 mmHg,出现全身灌注不足的迹象)或出现快速心房颤动 (>250 次/分钟) 的患者,或心房颤动已变为心室颤动的患者,都需要立即进行直流电 (DC) 心脏复律。
可使用 50 至 360 焦耳 (J) 双相同步 DC 电击(对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初始心脏复律通常尝试使用 50 J,但是对心房颤动合并心室快速反应的心脏复律可能需要使用高达 360 J 的电量)。无同步模式的直流电心脏复律可能引发心室颤动。
还需要采用清醒镇静(例如静脉用丙泊酚)。
由于顺向型折返性心动过速以房室 (AV) 结作为环形运动性心动过速的一条分支,因此,任何减慢或中断房室结内传导的手法或药物都可终止心动过速。对于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而言,应在床边实施迷走神经刺激(例如颈动脉窦按摩);另一种替代性方案是指导患者采用咽鼓管捏鼻鼓气法来终止心律失常。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腺苷 : 起始剂量 6 m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在 1 至 2 分钟内静脉内给药 12 mg
地尔硫卓 : 起始剂量 0.25 mg/kg(成人平均剂量为 20 m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在 15 分钟内静脉内给药 0.35 mg/kg(成人平均剂量为 25 mg)
或
维拉帕米 : 起始剂量 2.5-5 m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在 15 至 30 分钟内静脉内给药 5-10 mg(或 0.15 mg/kg),最大总剂量不超过 30 mg
或
美托洛尔 : 2.5-5 m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每 2 至 5 分钟一次,最大总剂量不超过 15 mg
普鲁卡因胺 : 根据需要,每 5 分钟静脉内给药 100 mg,最大总剂量不超过 1000 mg
或
伊布利特 : 体重<60 kg:起始剂量 0.01 mg/k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在 10 分钟内静脉内给药 0.01 mg/kg;体重≥60 kg:起始剂量 1 m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在 10 分钟内静脉内给药 1 mg
或
胺碘酮 : 起始剂量 150 m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以 0.5-1 mg/分钟的速度进行静脉输注
或
氟卡尼 : 起始剂量 2 mg/kg(每剂最大剂量不超过 150 mg),静脉内给药,随后根据需要按1.5 mg/kg/小时给药 1 小时,然后根据需要按每小时 0.1 至 0.25 mg/kg 最多给药 24 个小时,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00 mg
由于腺苷的半衰期超短(<18 秒),因此优先使用腺苷。如果无反应,可以再使用一次。应注射到更接近心脏的静脉中。
如果给予颈动脉窦按摩和注射腺苷后无反应或出现复发,可使用房室结阻滞药(地尔硫卓、维拉帕米、美托洛尔)。
如果给予颈动脉窦按摩、腺苷和使用房室结阻滞药后无反应或出现复发,可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普鲁卡因胺、伊布利特、胺碘酮、氟卡尼)。
如果先前的药物治疗失败,可给予使用临时起搏器的快速心房起搏,对心动过速进行超速抑制。
如果即使采用了药物治疗或心房起搏但患者的症状仍然持续,那么应采用 DC 心脏复律。
可使用 50 至 360 焦耳 (J) 双相同步 DC 电击(对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初始心脏复律通常尝试使用 50 J,但是对心房颤动合并心室快速反应的心脏复律可能需要使用高达 360 J 的电量)。无同步模式的直流电心脏复律可能引发心室颤动。
还需要采用清醒镇静(例如静脉用丙泊酚)。
腺苷 : 起始剂量 6 m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在 1 至 2 分钟内静脉内给药 12 mg
普鲁卡因胺 : 根据需要,每 5 分钟静脉内给药 100 mg,最大总剂量不超过 1000 mg
或
伊布利特 : 体重<60 kg:起始剂量 0.01 mg/k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在 10 分钟内静脉内给药 0.01 mg/kg;体重≥60 kg:起始剂量 1 m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在 10 分钟内静脉内给药 1 mg
或
胺碘酮 : 起始剂量 150 m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以 0.5-1 mg/分钟的速度进行静脉输注
或
氟卡尼 : 起始剂量 2 mg/kg(每剂最大剂量不超过 150 mg),静脉内给药,随后根据需要按1.5 mg/kg/小时给药 1 小时,然后根据需要按每小时 0.1 至 0.25 mg/kg 最多给药 24 个小时,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00 mg
如果心动过速时的血流动力学稳定,则采用静脉注射腺苷或抗心律失常药物来治疗。
由于腺苷的半衰期超短(<18 秒),因此优先使用腺苷。如果无反应,可以再使用一次。应注射到更接近心脏的静脉中。
如果使用腺苷后无反应或复发,还可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普鲁卡因胺、伊布利特、胺碘酮、氟卡尼)。
钙通道阻滞剂、地高辛和 β 受体阻滞剂禁用于该人群,因为这些药物会减慢通过房室结的传导,但对心脏旁路并无影响。这可能导致通过心脏旁路传导的速度过快,造成室性心动过速和心室颤动,从而引起心源性猝死。
如果先前的药物治疗失败,可给予使用临时起搏器的快速心房起搏,对心动过速进行超速抑制。
如果即使采用了药物治疗或心房起搏但患者的症状仍然持续,那么应采用 DC 心脏复律。
可使用 50 至 360 焦耳 (J) 双相同步 DC 电击(对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初始心脏复律通常尝试使用 50 J,但是对心房颤动合并心室快速反应的心脏复律可能需要使用高达 360 J 的电量)。无同步模式的直流电心脏复律可能引发心室颤动。
还需要采用清醒镇静(例如静脉用丙泊酚)。
普鲁卡因胺 : 根据需要,每 5 分钟静脉内给药 100 mg,最大总剂量不超过 1000 mg
或
伊布利特 : 体重<60 kg:起始剂量 0.01 mg/k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在 10 分钟内静脉内给药 0.01 mg/kg;体重≥60 kg:起始剂量 1 m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在 10 分钟内静脉内给药 1 mg
或
氟卡尼 : 起始剂量 2 mg/kg(每剂最大剂量不超过 150 mg),静脉内给药,随后根据需要按1.5 mg/kg/小时给药 1 小时,然后根据需要按每小时 0.1 至 0.25 mg/kg 最多给药 24 个小时,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00 mg
预激性心动过速导致快速的不规律性宽 QRS 波群心动过速,而且 QRS 波群的持续时间和波幅随着预激程度的变化而变化。
静脉输注抗心律失常药物,例如普鲁卡因胺、伊布利特或氟卡尼(这些药物可阻止通过心脏旁路的快速传导),但这些药物可能无法终止房性心律失常。[15]
在治疗心房颤动和心房扑动时,应根据是否并存心脏畸形以及发作持续时间,考虑是否使用抗凝剂。
对于心房扑动患者,如果先前的药物治疗失败,可给予使用临时起搏器的快速心房起搏,对心动过速进行超速抑制。
快速心房起搏对心房颤动不起作用。
如果即使已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但心房颤动或心房扑动仍持续存在,那么应采用 DC 心脏复律。
可使用 50 至 360 焦耳 (J) 双相同步 DC 电击(对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初始心脏复律通常尝试使用 50 J,但是对心房颤动合并心室快速反应的心脏复律可能需要使用高达 360 J 的电量)。无同步模式的直流电心脏复律可能引发心室颤动。
还需要采用清醒镇静(例如静脉用丙泊酚)。
普鲁卡因胺 : 根据需要,每 5 分钟静脉内给药 100 mg,最大总剂量不超过 1000 mg
或
伊布利特 : 体重<60 kg:起始剂量 0.01 mg/k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在 10 分钟内静脉内给药 0.01 mg/kg;体重≥60 kg:起始剂量 1 m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在 10 分钟内静脉内给药 1 mg
或
胺碘酮 : 起始剂量 150 mg,静脉内给药,必要时以 0.5-1 mg/分钟的速度进行静脉输注
或
氟卡尼 : 起始剂量 2 mg/kg(每剂最大剂量不超过 150 mg),静脉内给药,随后根据需要按1.5 mg/kg/小时给药 1 小时,然后根据需要按每小时 0.1 至 0.25 mg/kg 最多给药 24 个小时,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00 mg
预激性心动过速导致快速的不规律性宽 QRS 波群心动过速,而且 QRS 波群的持续时间和波幅随着预激程度的变化而变化。
即使静脉输注抗心律失常药物(例如普鲁卡因胺、伊布利特、氟卡尼或胺碘酮)可能无法终止房性心律失常,也可采用这些药物来防止通过心脏旁路的快速传导。[15]
如果先前的药物治疗失败,可给予使用临时起搏器的快速心房起搏,对心动过速进行超速抑制。
对于尽管已接受抗心律失常药物或心房起搏治疗但房性心动过速仍持续存在的患者,应给予 DC 心脏复律。
可使用 50 至 360 焦耳 (J) 双相同步 DC 电击(对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初始心脏复律通常尝试使用 50 J,但是对心房颤动合并心室快速反应的心脏复律可能需要使用高达 360 J 的电量)。无同步模式的直流电心脏复律可能引发心室颤动。
还需要采用清醒镇静(例如静脉用丙泊酚)。
然而,与心房颤动/扑动患者相比,对房性心动过速患者进行直流电心脏复律后,房性心律失常的复发率可能更高,这取决于房性心动过速的具体机制。如果房性心动过速与自律性异常有关,例如多源性房性心动过速,则直流电心脏复律可能完全无效。
从事特别工作的无症状患者(例如航空公司飞行员、校车司机),因为涉及特殊安全问题,可考虑导管消融术。对于在电生理学检查时被发现具有“高风险”心脏旁路(表现出高风险的顺行传导特征)的无症状患者,也可进行导管消融术。[19]
应为所有患者提供导管消融术。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氟卡尼 : 50-150 mg,口服,每日两次
或
普罗帕酮 : 150-300 mg,口服(速释型),每 8 小时一次
或
索他洛尔 : 80-160 mg,口服,每日两次
或
胺碘酮 : 600-800 mg/天,口服,分 2 次给药,连续 2 周(负荷量),随后的维持剂量为 200-400 mg/天
或
多非利特 : 125-500 μg,口服,每日两次
用于拒绝消融或不适合消融的患者。
I 类抗心律失常药(氟卡尼或普罗帕酮)适用于未患其他类型心脏病的患者,但不能用于有冠状动脉疾病或结构性心脏病的患者。
冠状动脉疾病或结构性心脏病患者可使用 III 类抗心律失常药(索他洛尔、胺碘酮或多非利特)。
必须在开始使用多非利特进行治疗之前测定 QT 间期,因为当 QTc> 440 毫秒(心室传导异常的患者>500 毫秒)时,禁用多非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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