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同一药物不同名称的剂型和剂量可能不同: 参见免责声明
应在早期采用心肺复苏、静脉输液、维持气道通畅以及通气。所有患者均应开通静脉通路。
因为病情可能迅速恶化,即使对于最初仅有轻微症状的患者,也需要频繁观察。
脱掉污染的衣服,冲洗皮肤,在保护气道的情况下抽吸胃内容物。
医护人员应采用综合性自我防护:简单的手套和隔离衣,增加通风。
处理未去毒的神经毒剂死伤者对医护人员危害更高,但挥发性较差且毒性较低的农药则没有什么危害。
去毒的重要性绝不可高于支持性治疗和复苏。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阿托品 : 首次静脉注射 2 mg,然后每隔 5 分钟将剂量加倍一次(如 4 mg、8 mg、16 mg 等),直至控制住分泌物。
使用阿托品控制分泌物,尤其是干扰呼吸的分泌物。阿托品还可治疗心动过缓、低血压和低体温,降低毒物的中枢神经系统效应。[12][23]
根据分泌物多少来确定治疗剂量,每隔 5 分钟冲击给予 1 剂上次的加倍剂量,直至肺部啰音消失。[13]当患者接受足够量的阿托品时,心率应超过 80 bpm,且皮肤干燥。瞳孔也会放大,但可能会延迟。
如果尚未控制住分泌物,即使出现心动过速也应继续使用阿托品;过度治疗优于治疗不足。
一旦分泌物开始得到控制,可以通过静脉输液对患者进行治疗。需要的阿托品剂量范围很大:日剂量范围为 10 至 1000 mg 或以上。请向专家咨询输液剂量。
脱掉污染的衣服,冲洗皮肤,在保护气道的情况下抽吸胃内容物。
医护人员应采用综合性自我防护:简单的手套和隔离衣,增加通风。
去毒的重要性绝不可以高于支持性治疗。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阿托品 : 首次静脉注射 2 mg,然后每隔 5 分钟将剂量加倍一次(如 4 mg、8 mg、16 mg 等),直至控制住分泌物。
这些患者的症状通常为轻度至中度。
使用阿托品控制分泌物,尤其是干扰呼吸的分泌物。阿托品还可治疗心动过缓、低血压和低体温,降低毒物的中枢神经系统效应。[12][23]
根据分泌物多少来确定治疗剂量,每隔 5 分钟冲击给予 1 剂上次的加倍剂量,直至肺部啰音消失。[13]当患者接受足够量的阿托品时,心率应超过 80 bpm,且皮肤干燥。瞳孔也会放大,但可能会延迟。
如果尚未控制住分泌物,即使出现心动过速也应继续使用阿托品;过度治疗优于治疗不足。
一旦分泌物开始得到控制,则可通过静脉输液对患者进行治疗。需要的阿托品剂量范围很大:日剂量范围为 10 至 1000 mg 或以上。请向专家咨询输液剂量。
脱掉污染的衣服,冲洗皮肤,在保护气道的情况下抽吸胃内容物。
医护人员应采用综合性自我防护:简单的手套和隔离衣,增加通风。
处理未去毒的神经毒剂伤亡者对医护人员的危害更大。
去毒的重要性绝不可高于支持性治疗和复苏。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阿托品 : 首次静脉注射 2 mg,然后每隔 5 分钟将剂量加倍一次(如 4 mg、8 mg、16 mg 等),直至控制住分泌物。
使用阿托品控制分泌物,尤其是干扰呼吸的分泌物。阿托品还可治疗心动过缓、低血压和低体温,降低毒物的中枢神经系统效应。[12][23]
根据分泌物多少来确定治疗剂量,每隔 5 分钟冲击给予 1 剂上次的加倍剂量,直至肺部啰音消失。[13]当患者接受足够量的阿托品时,心率应超过 80 bpm,且皮肤干燥。瞳孔也会放大,但可能会延迟。
如果尚未控制住分泌物,即使出现心动过速也应继续使用阿托品;过度治疗优于治疗不足。
一旦分泌物开始得到控制,则可通过静脉输液对患者进行治疗。阿托品的剂量范围波动很大。日剂量范围为 10 至 1000 mg 或更多。请向专家咨询输液剂量。
可使用含有阿托品和解磷定的混合专利产品(装在自动注射器中)。
应根据患者的反应确定剂量。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地西泮 : 开始每 10-15 分钟静脉注射 5-10 mg,直到总剂量达到 30 mg,然后如果需要,每 2-4 小时注射 5-10 mg
或
劳拉西泮 : 首次 2-4 mg 静脉注射,每 10-15 分钟一次,总剂量不超过 8 mg
用于控制癫痫发作和烦躁。在插管患者中也有助于维持镇静。
在重症监护情况下风险非常小,但如果对患者的监控不足,可能出现过度镇静。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解磷定 : 首次静脉注射 1000-2000 mg,随后输液 250-500 mg/小时,持续 2-3 天,然后缓慢降低输液速率;或首次在 20 分钟内静脉输注 30 mg/kg,随后输液 4-8 mg/kg/小时,持续 2-3 天,然后缓慢降低输液速率;或在中毒较轻的情况下静脉注射 1000 mg,每 6 小时一次
使用解磷定(一种肟类),以再激活受抑制的乙酰胆碱酯酶。然而,其仅可以再激活“未老化”的乙酰胆碱酯酶-有机磷酸盐复合物。“老化”过程指磷酸化的乙酰胆碱酯酶失去一条烷基侧链(此过程不需要酶的作用),在原位留下一个羟基,然后无法再生。
解磷定常用于重度中毒患者。证据相互矛盾,但一般不支持常规使用。[16][17][18]证据 A最大以及证据最明确的研究表明,尽管可以再激活 RBC 乙酰胆碱酯酶,但多数病例常规使用高剂量弊大于利。[19]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临床试验,以确定特定的剂量方案在特定的患者组中是否有用。
这种方式并非始终有效,尤其是对抗某些形成可快速老化的乙酰胆碱酯酶复合物的有机磷酸盐类时。如果快速给予较高的冲击剂量解磷定,则会导致严重且常见的副作用。如果在试验之外给药,则应根据患者的反应(通过神经传导检查或 RBC 乙酰胆碱酯酶试验确定)来滴定剂量。[21]
解磷定可能再次激活血浆胆碱酯酶,但反应不一、效果较弱且不持久。因此,不可以将其用于监测对肟类的反应。[22]
中毒之后约 1-5 天,经常在其他体征正在消退时,会出现颅神经麻痹,及近端肌无力加剧。严重病例可能出现呼吸衰竭。
迟发性神经病在摄入1-5周后发生的并发症、常发生于急性期效应之后。可能与中间综合征重叠。主要是一种运动神经病变,但还可能存在上运动神经元问题和认知缺陷。目前没有已知的治疗方法,但症状可能数月至数年后慢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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