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D 并不被视为一种独立的疾病诊断,而是用于描述在症状发作、加剧和缓解的变化方面遵循时间模式的复发性重性抑郁、双相 I 型障碍和双相 II 型障碍患者亚群的标志。 根据其他标准,评估符合复发性重性抑郁障碍以及双相 I 型障碍和双相 II 型障碍 DSM-5 诊断标准的患者。 若符合以下标准,则可应用季节性亚型标志:
情感症状发作和一年中的特定时间之间存在规律的时间关系,但无法通过与季节相关的心理社会性应激源(例如,季节性失业、伤恸、外伤)对这种关系进行更好的解释。
情感症状的完全缓解(或从抑郁症变为轻躁狂/躁狂症状)发生在一年当中的某个固定时间(例如,抑郁症状在春季缓解)。
在过去的 2 年中,至少已出现 2 次重性抑郁发作,可证明存在时间季节性模式,但无证据表明在同一时间出现非季节性重性抑郁发作。
在一生中,季节性重性抑郁发作的次数远远超过非季节性重性抑郁发作次数。
也可根据存在的标准症状数量、这些症状的严重程度以及与该疾病相关的功能障碍程度进一步证明当前 SAD 严重程度:
轻度:存在符合诊断标准的足够症状,症状令人痛苦但可控,伴随轻微功能性损害。
中度:症状数量增加,超过了诊断所需的症状数量,出现更严重症状,导致对社交或职业功能的损害增加。
重度:症状数量远远超过诊断所需的症状数量,症状令人极为痛苦并导致显著的功能性损害。
SAD 可进一步分为部分缓解(即上次季节性发作中的症状仍存在,但不符合完整的诊断标准,或症状完全缓解的持续期不到 2 个月)或完全缓解(即,至少 2 个月未出现显著症状)。
症状变化可能并不像 SAD 亚综合征性症状那样严重。 患者可能不符合临床情感障碍的 DSM-5 标准。 然而,心境混乱和损害可能已达到需要治疗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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