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同一药物不同名称的剂型和剂量可能不同: 参见免责声明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和
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人类) : 在伤口护理时,以250单位作为单次剂量进行肌内注射(采用单独注射器给药,注射位置为不同的解剖位置,而非接种位置)
和
破伤风/白喉疫苗 : 接种百日咳疫苗4周后,肌内注射0.5mL,6~12个月后再次注射
或
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或
破伤风/白喉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应对每位被咬者的破伤风发病风险进行评估。
对于未完成 3 剂量破伤风疫苗基础免疫接种或者免疫接种史未知或不确定的患者,需要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推荐接种时间:处理创伤时桀纣单剂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Tdap],接种 Tdap 4 周以后接种破伤风/白喉疫苗 [Td],6-12 个月后再接种一剂 Td),以及被动接种破伤风免疫球蛋白。[35] 应使用单独的注射器,将这两种药品注射到不同的解剖部位。
对于已完成3剂量初次破伤风疫苗接种以及已在过去5年内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的成人,可达到预防破伤风的目的,无需再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35] 如果距离上一次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已经过了 5 年以上,则应将接种单剂量 Td 或 Tdap,将此作为伤口管理的一部分。对于年龄≥11 岁并且既往未接种过 Tdap 的人群,推荐给予Tdap。[35]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狂犬病疫苗 : ACIP 指南:分别在第 0、3、7 天和第 14 天肌内注射 1 mL(免疫功能受损患者还需在第 28 天注射);WHO 指南:分别在第 0、3、7 天将 0.1 mL 疫苗在 2 个不同部位进行皮内注射;分别在第 0、3、7 天及第 14-28 天之间肌内注射 1 剂(于 1 个部位注射);在第 0 天注射 2 剂(于 2 个部位注射),然后分别在第 7 和 21 天再注射一剂(1 个部位)
和
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 将 20 U/kg(最大剂量)作为单次剂量浸润到伤口和周围组织(仅在注射后有必要时,才对伤口进行疏松的缝合)
更多或
狂犬病疫苗 : ACIP 指南:在第 0 和 3 天肌内注射 1 mL;WHO 指南:在第 0 和 3 天皮内/肌内注射 1 剂;或者皮内注射 0.1 mL 疫苗 4 次(均匀注射于左臂和右臂三角肌、大腿或肩胛上区这几个部位)
对于有明确或可疑接触史且未接种疫苗的无症状患者(根据美国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 [ACIP] 或世界卫生组织 [WHO] 的定义),需要进行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并注射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ACIP 建议对成人采用三角肌区肌内注射狂犬疫苗,对儿童采用大腿外侧注射。暴露后应尽快注射第一剂(0 天)。[11]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肌内注射或皮内注射方案。优选皮内注射方案,因其最为节省成本、剂量和时间。[18] 英国公共卫生部推荐一种 5 剂的肌内注射方案。[38]
如果解剖结构允许,应将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hRIG) 全部剂量浸润到伤口和周围组织。若解剖结构不允许,美国指南推荐将剩余的 hRIG 经肌内注射,[11] 不过 WHO 指导不再支持这种做法。[18]
在以前接受过免疫接种的患者中,不推荐使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然而,对于该类患者,建议使用改良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方案。
狂犬病疫苗接种方案不尽相同;请参考当地指导。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 每次口服500/125mg,每日三次,连续服用5~7天;或者每次口服875/125mg,每日两次,连续服用5~7天
头孢呋辛 : 500 mg,口服,每日二次,连服 5~7 天
或
头孢呋辛 : 500 mg,口服,每日二次,连服 5~7 天
和
克林霉素 : 每次口服300mg,每6小时一次,连续服用7~15天
对于所有存在紧握拳的外伤病例,建议预防性使用抗生素[25] 对于存在较高感染风险或者有严重感染并发症的患者,应考虑采用该药物。伤口因素包括手部、头部、颈部或生殖器部位咬伤;穿刺伤或挤压伤;深层结构损伤或需要手术修复;严重的人或猫咬伤或撕裂伤;人工关节或邻近部位创伤;四肢血管系统或淋巴回流受损。患者因素包括免疫抑制、糖尿病、脾切除术、肝硬化和极端年龄。[1][8]
β-内酰胺/β-内酰胺酶抑制剂联合抗生素,对伤口中的可疑病原体(巴氏杆菌、侵蚀艾肯菌、链球菌、葡萄球菌和厌氧菌)具有良好的活性谱,并被认为是一线药物。青霉素和抗葡萄球菌青霉素不可作为咬伤治疗的单用药物,因为多杀性巴氏杆菌和侵蚀艾肯菌经常对抗葡萄球菌青霉素有抗药性,而青霉素对葡萄球菌是无效的。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具有良好的耐受性,但单独使用该药对厌氧菌覆盖不足。对于严重感染,这类药物应与一种可有效对抗厌氧菌的抗生素联合使用。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克林霉素 : 每次口服300mg,每6小时一次,连续服用5~7天
和
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 : 每次口服160/800mg,每日两次,连续服用7~15天
克林霉素 : 每次口服300mg,每6小时一次,连续服用5~7天
-- 和 --
环丙沙星 : 500 mg,口服,每日二次,连服 5~7 天
或
多西环素 : 每次口服100mg,每日两次,连续服用5~7天
对于所有存在紧握拳的外伤病例,建议预防性使用抗生素[25] 对于存在较高感染风险或者有严重感染并发症的患者,应考虑采用该药物。伤口因素包括手部、头部、颈部或生殖器部位咬伤;穿刺伤或挤压伤;深层结构损伤或需要手术修复;严重的人或猫咬伤或撕裂伤;人工关节或邻近部位创伤;四肢血管系统或淋巴回流受损。患者因素包括免疫抑制、糖尿病、脾切除术、肝硬化和极端年龄。[1][8]
林可酰胺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链球菌和厌氧菌有良好的活性,但对于以下菌种,其活性减弱:多杀性巴氏杆菌和侵蚀艾肯菌。这类抗生素不应单独使用,可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例如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或氟喹诺酮。使用林可酰胺类抗生素可导致艰难梭菌结肠炎发生风险增加。
磺胺类药物在对抗需氧菌时具有良好的有效性,但在对抗厌氧菌时有效性较差。妊娠晚期不可使用这类药物,也不应单独使用。磺胺类药物应与可有效对抗厌氧菌的药物(如克林霉素)联合使用。
环丙沙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且具有良好的生物利用度。该药对抗多杀性巴氏杆菌具有良好的有效性,但在对抗葡萄球菌、链球菌和厌氧菌时无效或效果不可靠;因此,不应作为单药使用。新一代超广谱氟喹诺酮(如莫西沙星、左氧氟沙星)对体内常见病原体有良好的效果,但相关临床经验有限。[39][40] 16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四环素具有良好的活性,可对抗艾肯菌属和葡萄球菌,还可对抗部分厌氧菌种。链球菌具有一定的耐药性,因此可考虑采用联合疗法。儿童或孕妇不宜使用。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 每次口服500/125mg,每日三次,连续服用5~7天;或者每次口服875/125mg,每日两次,连续服用7~15天
头孢呋辛 : 每次口服500mg,每日两次,连续服用7~15天
或
头孢呋辛 : 每次口服500mg,每日两次,连续服用7~15天
和
克林霉素 : 每次口服300mg,每6小时一次,连续服用7~15天
β-内酰胺/β-内酰胺酶抑制剂联合抗生素对伤口中的可疑病原体(巴氏杆菌、啮蚀艾肯菌、链球菌、葡萄球菌和厌氧菌)具有良好的活性谱,并被认为是一线药物。青霉素和抗葡萄球菌青霉素不可作为咬伤治疗的单用药物,因为多杀性巴氏杆菌和侵蚀艾肯菌经常对抗葡萄球菌青霉素有抗药性,而青霉素对葡萄球菌是无效的。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但其单独使用对厌氧菌覆盖不足。对于严重感染,这类药物应与一种可有效对抗厌氧菌的抗生素联合使用。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和
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人类) : 在伤口护理时,以250单位作为单次剂量进行肌内注射(采用单独注射器给药,注射位置为不同的解剖位置,而非接种位置)
和
破伤风/白喉疫苗 : 接种百日咳疫苗4周后,肌内注射0.5mL,6~12个月后再次注射
或
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或
破伤风/白喉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应对每位被咬者的破伤风发病风险进行评估。
对于未完成 3 剂量破伤风疫苗基础免疫接种或者免疫接种史未知或不确定的患者,需要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推荐接种时间:处理创伤时桀纣单剂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Tdap],接种 Tdap 4 周以后接种破伤风/白喉疫苗 [Td],6-12 个月后再接种一剂 Td),以及被动接种破伤风免疫球蛋白。[35] 应使用单独的注射器,将这两种药品注射到不同的解剖部位。
对于已完成3剂量初次破伤风疫苗接种以及已在过去5年内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的成人,可达到预防破伤风的目的,无需再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35] 如果距离上一次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已经过了 5 年以上,则应将接种单剂量 Td 或 Tdap,将此作为伤口管理的一部分。对于年龄≥11 岁并且既往未接种过 Tdap 的人群,推荐给予Tdap。[35]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狂犬病疫苗 : ACIP 指南:分别在第 0、3、7 天和第 14 天肌内注射 1 mL(免疫功能受损患者还需在第 28 天注射);WHO 指南:分别在第 0、3、7 天将 0.1 mL 疫苗在 2 个不同部位进行皮内注射;分别在第 0、3、7 天及第 14-28 天之间肌内注射 1 剂(于 1 个部位注射);在第 0 天注射 2 剂(于 2 个部位注射),然后分别在第 7 和 21 天再注射一剂(1 个部位)
和
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 将 20 U/kg(最大剂量)作为单次剂量浸润到伤口和周围组织(仅在注射后有必要时,才对伤口进行疏松的缝合)
更多或
狂犬病疫苗 : ACIP 指南:在第 0 和 3 天肌内注射 1 mL;WHO 指南:在第 0 和 3 天皮内/肌内注射 1 剂;或者皮内注射 0.1 mL 疫苗 4 次(均匀注射于左臂和右臂三角肌、大腿或肩胛上区这几个部位)
对于有明确或可疑接触史且未接种疫苗的无症状患者(根据美国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 [ACIP] 或世界卫生组织 [WHO] 的定义),需要进行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并注射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ACIP 建议对成人采用三角肌区肌内注射狂犬疫苗,对儿童采用大腿外侧注射。暴露后应尽快注射第一剂(0 天)。[11]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肌内注射或皮内注射方案。优选皮内注射方案,因其最为节省成本、剂量和时间。[18] 英国公共卫生部推荐一种 5 剂的肌内注射方案。[38]
如果解剖结构允许,应将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hRIG) 全部剂量浸润到伤口和周围组织。若解剖结构不允许,美国指南推荐将剩余的 hRIG 经肌内注射,[11] 不过 WHO 指导不再支持这种做法。[18]
在以前接受过免疫接种的患者中,不推荐使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然而,对于该类患者,建议使用改良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方案。
狂犬病疫苗接种方案不尽相同;请参考当地指导。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克林霉素 : 每次口服300mg,每6小时一次,连续服用7~15天
和
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 : 每次口服160/800mg,每日两次,连续服用7~15天
克林霉素 : 每次口服300mg,每6小时一次,连续服用7~15天
-- 和 --
环丙沙星 : 每次口服500mg,每日两次,连续服用7~15天
或
多西环素 : 每次口服100mg,每日两次,连续服用7~15天
林可酰胺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链球菌和厌氧菌有良好的活性,但对于以下菌种,其活性减弱:多杀性巴氏杆菌和侵蚀艾肯菌。这类抗生素不应单独使用,可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例如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或氟喹诺酮。使用林可酰胺类抗生素可导致艰难梭菌结肠炎发生风险增加。
磺胺类药物在对抗需氧菌时具有良好的有效性,但在对抗厌氧菌时有效性较差。妊娠晚期不可使用这类药物,也不应单独使用。磺胺类药物应与可有效对抗厌氧菌的药物(如克林霉素)联合使用。
环丙沙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且具有良好的生物利用度,该药对抗多杀性巴氏杆菌具有良好的有效性,但在对抗葡萄球菌、链球菌和厌氧菌时无效或效果不可靠;因此,不应作为单药使用。新一代超广谱氟喹诺酮(如莫西沙星、左氧氟沙星)对体内常见病原体有良好的效果,但相关临床经验有限。[39][40] 16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四环素具有良好的活性,可对抗艾肯菌属和葡萄球菌,还可对抗部分厌氧菌种。链球菌具有一定的耐药性,因此可考虑采用联合疗法。儿童或孕妇不宜使用。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和
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人类) : 在伤口护理时,以250单位作为单次剂量进行肌内注射(采用单独注射器给药,注射位置为不同的解剖位置,而非接种位置)
和
破伤风/白喉疫苗 : 接种百日咳疫苗4周后,肌内注射0.5mL,6~12个月后再次注射
或
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或
破伤风/白喉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应对每位被咬者的破伤风发病风险进行评估。
对于未完成 3 剂量破伤风疫苗基础免疫接种或者免疫接种史未知或不确定的患者,需要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推荐接种时间:处理创伤时桀纣单剂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Tdap],接种 Tdap 4 周以后接种破伤风/白喉疫苗 [Td],6-12 个月后再接种一剂 Td),以及被动接种破伤风免疫球蛋白。[35] 应使用单独的注射器,将这两种药品注射到不同的解剖部位。
对于已完成3剂量初次破伤风疫苗接种以及已在过去5年内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的成人,可达到预防破伤风的目的,无需再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35] 如果距离上一次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已经过了 5 年以上,则应将接种单剂量 Td 或 Tdap,将此作为伤口管理的一部分。对于年龄≥11 岁并且既往未接种过 Tdap 的人群,推荐给予Tdap。[35]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狂犬病疫苗 : ACIP 指南:分别在第 0、3、7 天和第 14 天肌内注射 1 mL(免疫功能受损患者还需在第 28 天注射);WHO 指南:分别在第 0、3、7 天将 0.1 mL 疫苗在 2 个不同部位进行皮内注射;分别在第 0、3、7 天及第 14-28 天之间肌内注射 1 剂(于 1 个部位注射);在第 0 天注射 2 剂(于 2 个部位注射),然后分别在第 7 和 21 天再注射一剂(1 个部位)
和
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 将 20 U/kg(最大剂量)作为单次剂量浸润到伤口和周围组织(仅在注射后有必要时,才对伤口进行疏松的缝合)
更多或
狂犬病疫苗 : ACIP 方案:在第 0 和 3 天肌内注射 1 mL;WHO 方案:在第 0 和 3 天皮内/肌内注射 1 剂;0.1 mL 皮内注射 4 次(均匀注射于左臂和右臂三角肌、大腿或肩胛上区)
对于有明确或可疑接触史且未接种疫苗的无症状患者(根据美国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 [ACIP] 或世界卫生组织 [WHO] 的定义),需要进行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并注射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ACIP 建议对成人采用三角肌区肌内注射狂犬疫苗,对儿童采用大腿外侧注射。暴露后应尽快注射第一剂(0 天)。[11]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肌内注射或皮内注射方案。优选皮内注射方案,因其最为节省成本、剂量和时间。[18] 英国公共卫生部推荐一种 5 剂的肌内注射方案。[38]
如果解剖结构允许,应将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hRIG) 全部剂量浸润到伤口和周围组织。若解剖结构不允许,美国指南推荐将剩余的 hRIG 经肌内注射,[11] 不过 WHO 指导不再支持这种做法。[18]
在以前接受过免疫接种的患者中,不推荐使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然而,对于该类患者,建议使用改良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方案。
狂犬病疫苗接种方案不尽相同;请参考当地指导。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氨苄西林/舒巴坦 : 每次3g,每6~8小时静脉注射一次,连续注射7~15天
更多或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 每次3.375g,每6~8小时静脉注射一次,连续注射7~15天
更多或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 每次3.2g,每6~8小时静脉注射一次,连续注射7~15天
更多头孢曲松 : 每次2g,每24小时静脉注射一次,连续注射7~15天
和
克林霉素 : 每次600~900mg,每8小时静脉注射一次,连续注射7~15天
β-内酰胺/β-内酰胺酶抑制剂联合抗生素,对伤口中的可疑病原体(巴氏杆菌、啮蚀艾肯菌、链球菌、葡萄球菌和厌氧菌)具有良好的活性谱。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但其单独使用对厌氧菌覆盖不足。对于严重感染,这类药物应与一种可有效对抗厌氧菌的抗生素联合使用。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和
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人类) : 在伤口护理时,以250单位作为单次剂量进行肌内注射(采用单独注射器给药,注射位置为不同的解剖位置,而非接种位置)
和
破伤风/白喉疫苗 : 接种百日咳疫苗4周后,肌内注射0.5mL,6~12个月后再次注射
或
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或
破伤风/白喉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应对每位被咬者的破伤风发病风险进行评估。
对于未完成 3 剂量破伤风疫苗基础免疫接种或者免疫接种史未知或不确定的患者,需要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推荐接种时间:处理创伤时桀纣单剂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Tdap],接种 Tdap 4 周以后接种破伤风/白喉疫苗 [Td],6-12 个月后再接种一剂 Td),以及被动接种破伤风免疫球蛋白。[35] 应使用单独的注射器,将这两种药品注射到不同的解剖部位。
对于已完成3剂量初次破伤风疫苗接种以及已在过去5年内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的成人,可达到预防破伤风的目的,无需再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35] 如果距离上一次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已经过了 5 年以上,则应将接种单剂量 Td 或 Tdap,将此作为伤口管理的一部分。对于年龄≥11 岁并且既往未接种过 Tdap 的人群,推荐给予Tdap。[35]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狂犬病疫苗 : ACIP 指南:分别在第 0、3、7 天和第 14 天肌内注射 1 mL(免疫功能受损患者还需在第 28 天注射);WHO 指南:分别在第 0、3、7 天将 0.1 mL 疫苗在 2 个不同部位进行皮内注射;分别在第 0、3、7 天及第 14-28 天之间肌内注射 1 剂(于 1 个部位注射);在第 0 天注射 2 剂(于 2 个部位注射),然后分别在第 7 和 21 天再注射一剂(1 个部位)
和
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 将 20 U/kg(最大剂量)作为单次剂量浸润到伤口和周围组织(仅在注射后有必要时,才对伤口进行疏松的缝合)
更多或
狂犬病疫苗 : ACIP 指南:在第 0 和 3 天肌内注射 1 mL;WHO 指南:在第 0 和 3 天皮内/肌内注射 1 剂;或者皮内注射 0.1 mL 疫苗 4 次(均匀注射于左臂和右臂三角肌、大腿或肩胛上区这几个部位)
对于有明确或可疑接触史且未接种疫苗的无症状患者(根据美国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 [ACIP] 或世界卫生组织 [WHO] 的定义),需要进行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并注射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ACIP 建议对成人采用三角肌区肌内注射狂犬疫苗,对儿童采用大腿外侧注射。暴露后应尽快注射第一剂(0 天)。[11]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肌内注射或皮内注射方案。优选皮内注射方案,因其最为节省成本、剂量和时间。[18] 英国公共卫生部推荐一种 5 剂的肌内注射方案。[38]
如果解剖结构允许,应将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hRIG) 全部剂量浸润到伤口和周围组织。若解剖结构不允许,美国指南推荐将剩余的 hRIG 经肌内注射,[11]不过 WHO 指南不再支持这种做法。[18]
在以前接受过免疫接种的患者中,不推荐使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然而,对于该类患者,建议使用改良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方案。
狂犬病疫苗接种方案不尽相同;请参考当地指导。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克林霉素 : 每次600~900mg,每8小时静脉注射一次,连续注射7~15天
-- 和 --
环丙沙星 : 每次200~400mg,每12小时静脉注射一次,连续注射7~15天
或
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 : 8~10mg/kg/天,分2次或4次静脉注射,连续注射7~15天
更多林可酰胺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链球菌和厌氧菌有良好的活性,但对于以下菌种,其活性减弱:多杀性巴氏杆菌和侵蚀艾肯菌。这类抗生素不应单独使用,可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例如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或氟喹诺酮。使用林可酰胺类抗生素可导致艰难梭菌结肠炎发生风险增加。
磺胺类药物在对抗需氧菌时具有良好的有效性,但在对抗厌氧菌时有效性较差。妊娠晚期不可使用这类药物,也不应单独使用。磺胺类药物应与可有效对抗厌氧菌的药物(如克林霉素)联合使用。
环丙沙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且具有良好的生物利用度。该药对抗多杀性巴氏杆菌具有良好的有效性,但在对抗葡萄球菌、链球菌和厌氧菌时无效或效果不可靠;因此,不应作为单药使用。新一代超广谱氟喹诺酮(如莫西沙星、左氧氟沙星)对体内常见病原体有良好的效果,但相关临床经验有限。[39][40] 16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和
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人类) : 在伤口护理时,以250单位作为单次剂量进行肌内注射(采用单独注射器给药,注射位置为不同的解剖位置,而非接种位置)
和
破伤风/白喉疫苗 : 接种百日咳疫苗4周后,肌内注射0.5mL,6~12个月后再次注射
或
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或
破伤风/白喉疫苗 : 单次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作为伤口护理的一部分
应对每位被咬者的破伤风发病风险进行评估。
对于未完成 3 剂量破伤风疫苗基础免疫接种或者免疫接种史未知或不确定的患者,需要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推荐接种时间:处理创伤时桀纣单剂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疫苗 [Tdap],接种 Tdap 4 周以后接种破伤风/白喉疫苗 [Td],6-12 个月后再接种一剂 Td),以及被动接种破伤风免疫球蛋白。[35] 应使用单独的注射器,将这两种药品注射到不同的解剖部位。
对于已完成3剂量初次破伤风疫苗接种以及已在过去5年内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的成人,可达到预防破伤风的目的,无需再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35] 如果距离上一次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已经过了 5 年以上,则应将接种单剂量 Td 或 Tdap,将此作为伤口管理的一部分。对于年龄≥11 岁并且既往未接种过 Tdap 的人群,推荐给予Tdap。[35]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狂犬病疫苗 : ACIP 指南:分别在第 0、3、7 天和第 14 天肌内注射 1 mL(免疫功能受损患者还需在第 28 天注射);WHO 指南:分别在第 0、3、7 天将 0.1 mL 疫苗在 2 个不同部位进行皮内注射;分别在第 0、3、7 天及第 14-28 天之间肌内注射 1 剂(于 1 个部位注射);在第 0 天注射 2 剂(于 2 个部位注射),然后分别在第 7 和 21 天再注射一剂(1 个部位)
和
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 将 20 U/kg(最大剂量)作为单次剂量浸润到伤口和周围组织(仅在注射后有必要时,才对伤口进行疏松的缝合)
更多或
狂犬病疫苗 : ACIP 指南:在第 0 和 3 天肌内注射 1 mL;WHO 指南:在第 0 和 3 天皮内/肌内注射 1 剂;或者皮内注射 0.1 mL 疫苗 4 次(均匀注射于左臂和右臂三角肌、大腿或肩胛上区这几个部位)
对于有明确或可疑接触史且未接种疫苗的无症状患者(根据美国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 [ACIP] 或世界卫生组织 [WHO] 的定义),需要进行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并注射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ACIP 建议对成人采用三角肌区肌内注射狂犬疫苗,对儿童采用大腿外侧注射。暴露后应尽快注射第一剂(0 天)。[11]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肌内注射或皮内注射方案。优选皮内注射方案,因其最为节省成本、剂量和时间。[18] 英国公共卫生部推荐一种 5 剂的肌内注射方案。[38]
如果解剖结构允许,应将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hRIG) 全部剂量浸润到伤口和周围组织。若解剖结构不允许,美国指南推荐将剩余的 hRIG 经肌内注射,[11]不过 WHO 指南不再支持这种做法。[18]
在以前接受过免疫接种的患者中,不推荐使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然而,对于该类患者,建议使用改良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方案。
狂犬病疫苗接种方案不尽相同;请参考当地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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