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是基于妊娠 20 周后,至少两次血压 (BP) 读数升高 (≥140/90 mmHg) 且无蛋白尿。所有的妊娠期高血压表现都是推断性的,直至产后 12 周高血压和其他任何新出现的异常均完全缓解才能得到回顾性证实。
如果血压升高成为一个新问题,妊娠前血压值有助于诊断。如果不清楚患者既往的血压状况,则将最初血压值认为是基线值;因此,可能在妊娠结束后才能区分妊娠期高血压与慢性高血压。
如果血压值还不够诊断妊娠期高血压,但是与之前血压值相比升高≥10 mmHg,提示需要增加监测频率。[37]
患者通常不出现症状。 应询问患者是否有提示子痫前期的症状,如体重增加,水肿,头痛和上腹痛。
应详细询问患者的个人史及家族史,记录心血管疾病或其危险因素(例如糖尿病、血脂异常)的相关证据。
当血压读数模棱两可时,可考虑行 24 小时血压监测。一篇综述发现没有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RCT) 评估动态血压监测与常规(门诊)监测对改善结局的影响。[38] 一项小规模、随机对照研究发现,患有高血压(包括原发性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或子痫前期)的妊娠期妇女使用手动血压设备(血压计)和使用自动血压设备之间在结局方面并无差异。[39]
尽管可能并不需要在妊娠早期筛查潜在的子痫前期,但由于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发生子痫前期的风险增加,因此产前检查时应进行尿液分析。[40] 如果尿液分析阳性或依据临床评估怀疑子痫前期,需要收集尿液行尿蛋白定量分析。对于新诊断为高血压的孕妇,应行基线血液检测(例如全血细胞计数;肝功能检查;电解质、尿素和肌酐;尿酸)以筛查子痫前期,要注意使用妊娠期相应的参考值。
一旦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推荐行超声检查来评估胎儿体重和羊水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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