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J Best Practice

治疗步骤

及时识别和治疗至关重要。停用致病药物并提供支持性内科治疗是任何疑似 NMS 病例的治疗基础。[45]鉴于这一综合征的危重特征,在诊断评估时应同时开始支持性治疗措施(补液,如果体温过高严重且持续存在需进行外部降温)。药物干预和电休克治疗 (electric shock therapy, ECT) 是次要措施,尚不确定其对治疗 NMS 的作用。NMS 患者通常病情严重,并且往往需要在重症监护室或特护病房接受管理。

目前已有评分量表可用于跟踪 NMS 的临床病程,这是根据体温过高、强直、精神状态改变和血清肌酸激酶升高的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的。[47][48]

停用抗精神病药物

如果疑似 NMS,必须停止抗精神病药物和多巴胺受体拮抗剂,并重新或继续使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可能需要停用其他可能起作用的药物(例如锂剂)。[3][9]如果因为患者的精神症状不得不恢复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建议在 NMS 发作完全消退后至少延迟两周再使用。

支持性疗法

补液

  • 大多数患者在病情的急性阶段会出现脱水;因此,给予补液(严重的患者甚至需要静脉补液)和防止容量不足至关重要。发生横纹肌溶解症时,建议通过静脉输液来积极补液,以防止发生急性肾损伤。

降体温药

  • 通过物理降温措施可治疗体温过高。解热药对 NMS 患者似乎并不起效。

吞咽困难患者可能需要经鼻胃管接受补液、补充营养和药物治疗。[3]

药物治疗

支持性内科治疗和停止抗精神病药物一般足以逆转症状。在更极端的情况下,可使用药物治疗减轻与 NMS 相关的体温过高和肌强直。然而,关于药物治疗是否能改善症状和促进恢复,证据有限。关于药物的使用顺序或首选药物没有具体建议,但是苯二氮卓类药物一般优先作为一线治疗,因为与溴隐亭和丹曲林相比,它的风险更低。

苯二氮卓类药物

  • 口服或静脉使用劳拉西泮可能有助于治疗 NMS 相关的激越和紧张症。它也可以作为肌肉松弛药发挥作用。不良反应包括呼吸抑制和/或谵妄恶化。[2]

肌肉松弛药

  • 口服或静脉注射丹曲林可能有助于治疗 NMS 相关的肌强直和体温过高。[45]然而,有些研究表明联合使用丹曲林和其他药物治疗 NMS 与临床恢复期延长有关;[49]因此,在使用上有些争议。[34]

多巴胺能药物

  • 如果 NMS 是由停用抗帕金森病药物导致的,则溴隐亭和金刚烷胺是特效药。口服给药,对吞咽困难的患者可经鼻胃管给药。[2][3][16]然而,与丹曲林一样,关于它对 NMS 患者的有益作用,证据并不明确,[49]并且在其使用方面也存在争议。[34]

虽然关于丹曲林、溴隐亭和金刚烷胺效果的证据有限,但是它们经常用于治疗 NMS。[1][33][34]

基于许多零星的报道,一般建议继续这些治疗直至 NMS 发作完全消退,并尽可能更长(例如再加 7-10 天),这是因为如果过早停止有效治疗,NMS 可能会复发。

电休克治疗 (ECT)

一些关于采用 ECT 治疗 NMS 的报道表明,即便在药物治疗失败后,它依然是有效的。[50][51][52][53]然而,临床医生并不经常使用 ECT,它对 NMS 的作用是不确定的。

复发和之后的抗精神病药物使用

NMS 复发的处理与首次发作的处理相同:停用抗精神病药物、给予支持性治疗,以及在需要时辅助使用药物治疗。

  • 如果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在 NMS 消退两周或更长时间后才开始使用,则 NMS 复发的可能性较小。实践中这可能很难实现,需要保持高度关注,并寻找另外一位同行进行会诊。随后试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都需保持警惕。

  • NMS 消退后大约两周时,使用抗精神病药物(不是引起 NMS 的药物)治疗应从低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同时进行监测,以评估是否有复发迹象。[1]部分专家建议避免使用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应选择锥体外系统不良反应风险较低的第二代药物,但是这一观点尚未达成共识,因为并未证明有哪一种抗精神病药物比另一种的风险更高或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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