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同一药物不同名称的剂型和剂量可能不同: 参见免责声明
舒马曲坦 : 单次剂量为6mg,皮下注射,若需要,应当在初始剂量至少一小时后再重复给药,每日最大剂量为12mg。
曲坦类药物禁止用于冠状动脉疾病、外周血管病或脑血管疾病患者,不应用于有未控制高血压或严重肝损伤的患者,也不应在使用任何其他 5HT1 激动剂或麦角胺类药物后 24 小时内使用。
皮下注射舒马曲坦是缓解症状最有效的治疗。[19][20] 舒马曲坦是唯一被批准用于缓解症状的药物。 [ ]
一项系统评价发现,74%-75% 舒马曲坦治疗患者在 15 分钟内获得了缓解,安慰剂组只有 26% 的患者在 15 分钟内获得了缓解,并确定 15 分钟内头痛缓解的需治疗人数为 2.4 例。[18]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舒马曲坦鼻喷剂 : 单次剂量为单个鼻孔5-20mg,如果需要重复给药,需在初次给药至少2小时后再重复给药,最大剂量为40mg/日。
或
佐米曲普坦 : 单次口服剂量为2.5-5mg,如果需要重复给药,应当在初次给药至少2小时后再重复给药,最大剂量为10mg/日。
曲坦类药物禁止用于冠状动脉疾病、外周血管病或脑血管疾病患者,不应用于有未控制高血压或严重肝损伤的患者,也不应在使用任何其他 5HT1 激动剂或麦角胺类药物后 24 小时内使用。
舒马曲坦鼻喷雾剂的效果不如皮下注射,但比安慰剂更有效。
在 30 分钟时,口服佐米曲坦的效果不如鼻用佐米曲普坦(47% vs 安慰剂组 29%)。[7]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泼尼松龙 : 60mg,口服,每日1次,持续5日,然后每3天减少10mg/日。
或
双氢麦角胺 : 单次剂量为1mg,静脉注射,若需要,可在60min后重复给药,最大剂量为2mg/日或6mg/周
预防性药物可能需要至少两周的最大剂量给药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很多情况下,起效更快的药物或干预(不适合长期使用)会和标准预防性药物同时使用,从而快速抑制头痛发作。 这些干预被称为过渡或桥接治疗。 治疗选项包括皮质类固醇、二氢麦角胺和神经阻滞术。
皮质类固醇是起效最快的诱导缓解药物,可作为有效的过渡疗法。
该药物对约70%-80%的患者有效,初次给药后24-48小时内可缓解头痛。 关于哪种皮质类固醇疗法更佳,当前证据尚不充分。[12][55] 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前,应对患者进行筛查,查找否存在潜在的禁忌证(例如:冠状动脉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对于这些患者,如果枕大神经阻滞可用,应考虑实施该治疗。
静脉注射二氢麦角胺可作为有效的过渡疗法,在发作早期使用十分有效。 服用曲坦类药物后,24小时内不可使用麦角制剂。
曲坦类药物禁止用于冠状动脉疾病、外周血管病或脑血管疾病患者,不应用于有未控制高血压或严重肝损伤的患者,也不应在使用任何其他 5HT1 激动剂或麦角胺类药物后 24 小时内使用。
对于具有这些禁忌证的患者,氧气是首选疗法。
虽然氧气疗法不如舒马曲坦那么方便,但是氧气疗法能够有效降低头痛强度和发作持续时间。[20][24] 这种方法很安全,每天可使用多次,高血压或血管疾病患者也可以使用这种方法。
正确使用氧气时,约70%的患者在15分钟内缓解。[12][20][21] 一些患者发现,如果在疼痛达到最大强度时使用氧气会更加有效;另一些患者发现,氧气疗法仅仅能使发作延迟几分钟或几小时。
正确的氧气疗法应使用100%氧气,流速至少为12L/min,通过非重复呼吸面罩,持续至少15min,或直至发作停止。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泼尼松龙 : 60mg,口服,每日1次,持续5日,然后每3天减少10mg/日。
皮质类固醇是起效最快的诱导缓解药物,可作为有效的过渡疗法。
该药物对约70%-80%的患者有效,初次给药后24-48小时内可缓解头痛。 关于哪种皮质类固醇疗法更佳,当前证据尚不充分。[12][55] 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前,应对患者进行筛查,查找否存在潜在的禁忌证(例如:冠状动脉疾病 [CAD]、高血压 [HTN]、糖尿病)。对于这些患者,如果枕大神经阻滞可用,应考虑实施该治疗。
二氢麦角胺禁止用于具有心血管危险因素和/或已确诊的心血管疾病(例如:冠状动脉疾病、高血压)的患者,此类患者不可使用该药物。
维拉帕米 : 开始时,每次口服80mg(速释型),每日3次,之后根据效果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剂量为480mg/日(虽然有些专家建议使用更高的最大剂量)
作为一种长期预防疗法,维拉帕米非常有效。 尽管证据不多,维拉帕米是首选的预防性治疗。[12][20][26]
丛集性头痛发作开始时,应尽快开始预防疗法。
常规制剂似乎比长效制剂更为有效。
开始该疗法前以及每次增加剂量之前,应实施心电图检查,以检查传导延迟,但是如果患者存在心脏传导阻滞或心律失常,则不应使用该药物。[27]
对于偶发性丛集性头痛,一旦患者无头痛的时间为2周及以上,则可以逐渐缩减预防治疗。
对于慢性丛集性头痛,应一直维持预防疗法。 但是,如果患者一直没有出现头痛,则可以定期尝试减少剂量。
对于先前头痛发作时使用药物成功缓解的患者,当再次开始药物疗法时,患者可以直接使用上次能够承受的最高剂量,而且无需逐渐增加剂量,只要其基线心电图显示正常。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丙戊酸半钠 : 刚开始200mg,口服,每日2次,根据效果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剂量为1500mg/日(一些专家建议更高剂量)
可考虑将丙戊酸半钠(等摩尔量的丙戊酸和丙戊酸钠)作为一种三线治疗选择。
2018 年,欧洲药品管理局最终完成了对丙戊酸及其类似物的审查,并建议在妊娠期禁止将这些药物用于预防偏头痛,因为胎儿/儿童发生先天畸形和发育问题的风险高。[40]在美国,禁忌将丙戊酸及其类似物用于预防妊娠女性的偏头痛。在欧洲和美国,除非已实施妊娠预防计划并且符合特定的条件,否则丙戊酸及其类似药物不得用于有生育可能的女性患者。[40]
对于间断使用这种药物的患者,一旦患者无头痛的时间至少持续 2 周,则应逐渐停用这种预防性治疗。
对于慢性丛集性头痛,应一直维持预防疗法。 但是,如果患者一直没有出现头痛,则可以定期尝试减少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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