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J Best Practice

证据

证据评分

    证据 A

    运动功能恢复:有高质量证据表明,在最多12 个月时的面部运动功能恢复方面,皮质类固醇比安慰剂或无治疗更有效。

    证据 A

    运动功能恢复:有高质量的证据表明,在治疗结束时,在降低不完全恢复的患者比例方面,抗病毒治疗不如皮质类固醇有效。

    证据 B

    运动功能恢复:有中等质量证据表明,在治疗结束时,在降低面部功能不完全恢复的风险方面,皮质类固醇加抗病毒药物治疗比安慰剂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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