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治疗反应和监测不良反应,建议病情严重的患者每日随诊。病情较轻者应保证每周随诊一次。随着病情的改善,皮质类固醇可逐渐减量。应常规记录眼压的测量结果,以评估青光眼。一旦发现临床改善,就可能需要考虑停用睫状体麻痹剂。患者应每 1-6 个月接受一次检查,以明确有无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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