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J Best Practice

治疗步骤

需要特别细致地记录所有药物不良反应,并充分告知患者。停用可疑药物至关重要,停药后许多病例的皮损 1 至 2 周内自发消退。固定性药疹在停药后消退,但可能残留瘢痕或色素沉着。[47]此外,治疗应与非药物性皮损的相同。

严重皮肤不良反应

皮肤不良反应如果影响皮肤、皮肤附属器、黏膜结构或功能,则被视为严重。药物诱发的潜在严重皮肤过敏反应主要有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 (SJS) 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TEN)、剥脱性皮炎、超敏反应 DRESS(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也称为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血清病和血管炎,以及严重过敏反应。

急性严重过敏反应

通过让患者躺卧、停用致病药物、尽快肌内注射肾上腺素,可以治疗急性严重过敏反应。如果需要,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进行进一步后续给药和肾上腺素静脉给药。[48]

也可通过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方式给予抗组胺药和氢化可的松。

如果存在低血压,给予晶体液冲击治疗。

如果存在哮喘,给予吸氧和支气管扩张剂治疗。[48]

为了治疗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严重过敏反应,应为患者配备 2 支肾上腺素自动注射笔,并教导患者如何正确使用。[49]建议佩戴带有警示标志的腕带。应更新与药物过敏状态相关的信息(药物名称;体征、症状和反应严重程度;和反应开始的日期),并记录在出院小结和病历中。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SCORTEN 是建立在 7 个独立变量基础上的预后评分,旨在评估 SJS/TEN 的严重程度,有助于预测急性 SJS/TEN 患者住院死亡的可能性。[50]对于所有 SJS/TEN 患者,应在入院后最初 24 小时内计算该得分。[51]

一般治疗应与烧伤的相同。建议把大面积皮肤丢失(超过 10% 体表面积)的患者收至专科重症监护室 (intensive care unit, ICU),以给予危重症管理和专科护理。曾经使用过皮质类固醇治疗,但关于任何特定医学干预疗效性的证据很少。还应用过静脉用免疫球蛋白 (intravenous immunoglobulin, IVIG) 和环孢素。[52][53]

超敏反应

对于急性超敏反应(例如 DRESS),可能需要全身性使用皮质类固醇。

停药无效的非严重反应

如果药物性皮损没有自行消退,经常外用皮质类固醇;重度病例可口服皮质类固醇。

轻度病例可以外用氢化可的松。对于更重度的病例,替代药物包括倍他米松、氯倍他索、氟轻松、曲安西龙。

对于停药无效的重度反应,可以使用口服泼尼松龙。

药物性荨麻疹的管理

药物性荨麻疹的治疗包括停用可疑药物和给予抗组胺药(如需要)。在白天最好使用非镇静性抗组胺药。如果夜间症状成为问题,可以在晚上使用镇静性抗组胺药。

脱敏治疗

有药物过敏反应的患者,可以通过严格避免使用该药而防止将来发生反应。极少需要尝试脱敏治疗,除非继续用药的获益超过脱敏治疗的潜在危害,并且没有替代疗法,否则不应当尝试。

转诊至相应的专科

当存在以下情况时,应考虑转诊至药物过敏服务专科:严重过敏反应;重度/威胁生命的发作(例如 DRESS、Stevens Johnson 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对非甾体抗炎药 (NSAID) 有严重反应但仍需要继续使用 NSAID 治疗;疑似对 β-内酰胺类过敏(如果无可用的替代抗生素);与全身和局部麻醉相关的问题。[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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