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J Best Practice

监测

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发作控制之后应对房角关闭的程度进行再次评估,并检查瞳孔前粘连情况、白内障程度以及视盘和视野缺损情况,此外还应多次测眼压来监测无症状性眼压升高。对侧眼也需要进行评估和干预,以防止闭角型青光眼的急性发作。[6][64]

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控制后,对已有青光眼性视神经损害者需要像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患者一样定期随诊,大约每3-6个月复查一次,以确保眼压得到良好控制,确保青光眼视神经病变和视野缺损不再进展。

没有青光眼视神经病变的患者大约每6-12个月应定期随诊一次,监测是否有进一步的房角关闭和眼压升高。[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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