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抑郁障碍可分为以下类型:重性抑郁障碍 (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 MDD)、持续性抑郁障碍(心境恶劣)、破坏性情绪失调障碍 (disruptive mood dysregulation disorder, DMDD)、经前焦虑性障碍、物质/药物引起的抑郁障碍、其他疾病引起的抑郁障碍、其他明确的抑郁障碍和未明确的抑郁障碍。本专题侧重于 MDD 和持续性抑郁障碍(心境恶劣)。
如诊断重症抑郁障碍,儿童患者必须在连续两周时间内出现以下 9 个症状中的至少 5 个症状,这表明他或她的日常表现出现明显改变,并至少出现抑郁或易激惹情绪或快感缺乏三者之一:
抑郁或易激惹情绪
兴趣减少或缺乏乐趣
注意力降低或犹豫不决
失眠或睡眠过度
食欲改变或体重变化
过度疲乏
无价值感或过度内疚
反复出现死亡念头或有自杀意念
精神运动性激越或迟缓。
此外,这些症状导致患儿在学校、社会和/或家庭出现明显的功能障碍。悲伤反应不能较好地解释所出现的症状,而且这些症状也不是毒品或疾病导致。患儿应该没有躁狂或轻躁狂发病史。
重性抑郁 (MDD) 可根据发病次数进行分类。
单次发作 MDD:出现一次严重抑郁发作,不是情感分裂性障碍的一部分或某种精神失常的症状表现;无躁狂或轻度躁狂发作病史。
复发性 MDD:与单次发作 MDD 的标准相同,但至少出现两次严重抑郁发作。
MDD 还可以根据严重程度的三个等级进行分类:
轻度
中度
重度,伴有或不伴有精神病特征。
对如何判定严重程度的等级没有明确定义。个别医生根据整体功能障碍评分以及症状出现的严重程度和症状数目来判断抑郁症的严重程度。对于伴有精神疾病特点的重症形式,患者表现的精神病特点可能与心境一致或不一致,取决于患者妄想或幻觉的内容是否与抑郁的主题一致。
有 9 个指征:
伴随焦虑苦恼
具有混合特征
伴随紧张症
有忧郁特征
具有非典型特征
伴有与心境一致的精神病特征
伴有与心境不一致的精神病特征
围产期发病
具有季节模式。
儿童需要至少具有 3 个以下症状,在一天或一年的大部分时间发病,且至少持续一年,并且悲伤或易激惹情绪是其中之一:
悲伤或易激惹
食欲增加或下降
失眠或睡眠过度
疲乏
自尊心降低
注意力较差或犹豫不决
感到绝望。
此外,做出持续性抑郁障碍的诊断还需符合以下标准:
在一年中,儿童每次持续两个月以上的时间出现悲伤或出现易激惹,以及其他两种症状
这些症状导致患者出现严重的情绪压抑或多功能障碍
患者从未出现过躁狂或轻躁狂发作,或者出现符合循环性精神障碍标准的症状
症状不是由于药物导致的医学原因所引起的
患者所出现的症状不能被分裂情感性障碍或其他精神异常解释。
在 10 岁前发病的 6 至 18 岁儿童抑郁症的最新分类方法。
特点是患者几乎每日出现严重和持久的易激惹或愤怒情绪,且一周至少 3 次的严重复发性脾气暴发。
发病症状与患者发育水平不一致,至少在 3 种环境中的 2 种(即家庭、学校和朋友)中发病,并至少在一个场合中为重度。
患者症状已经出现至少 12 个月,在此期间,患儿必须连续 3 个月或以上发病。
患者除了发病期间外,从未持续超过 1 天出现符合躁狂或轻躁狂发病标准的症状。
在 MDD 发病期没有出现症状,这些症状不能由其他精神障碍疾病解释,并且不是由于毒品/药物或其他疾病导致上述症状的发生。
DSM-5 抑郁症的一个独立分类。
特征是在发病前一年大多数月经周期开始前一周出现至少 5 种情绪问题。在月经过后的几天内,症状变轻或消失。
患者至少出现如下症状中的一种:明显的情感不稳定(情绪波动)、明显的易激惹或愤怒或人际关系冲突、明显的抑郁和明显的焦虑或紧张。
患者至少出现如下症状中的一种:快感缺乏、注意力不集中、疲乏、食欲改变、失眠或睡眠过度、感觉情绪失控/不知所措,以及身体症状(例如,周身疼痛、肿胀感)。
症状会导致患者出现明显抑郁,或者伴有功能障碍,并且也不是其他疾病的症状之一,或是其他疾病恶化的表现。
相关症状不是由于毒品/药物或其他疾病引起的。
物质或药物引起的明显、持久和功能损伤的抑郁情绪或快感缺乏。
在使用某种已知可引起某些类型抑郁症状的毒品或药物期间或之后,很快出现症状。
独立、非物质/药物诱发的抑郁症不能更好地解释这些症状,并且在谵妄病程中这不是唯一出现的症状。
由另一种医学疾病引起的明显、持久和功能损伤的抑郁情绪或快感缺乏。
其他精神疾病不能更好地解释这些症状,并且在谵妄病程中这不是唯一出现的症状。
(在 DSM-IV 中)之前被称为未明确的 (not otherwise specified, NOS) 抑郁症。
症状不符合任何其他抑郁症分类的标准。
特点是与其他类型的抑郁症相比,患者出现抑郁症状更少,或持续时间更短。
其他明确的抑郁症包括复发性短暂性抑郁症和短期抑郁发作。
非明确的抑郁症并不能指出不符合其他抑郁症分类标准的原因。
使用此内容应接受我们的免责声明。
BMJ临床实践的持续改进离不开您的帮助和反馈。如果您发现任何功能问题和内容错误,或您对BMJ临床实践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您扫描右侧二维码并根据页面指导填写您的反馈和联系信息*。一旦您的建议在我们核实后被采纳,您将会收到一份小礼品。
如果您有紧急问题需要我们帮助,请您联系我们。
邮箱:bmjchina.support@bmj.com
电话:+86 10 64100686-612
*您的联系信息仅会用于我们与您确认反馈信息和礼品事宜。
BMJ临床实践官方反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