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J Best Practice

一级预防

在食品市场实施并保持有关处理和交易人类食用的野生动物的适当控制措施,对于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的一级预防至关重要。

二级预防

由于疾病传播似乎是通过与感染个体紧密相互作用而发生的,因此,早期识别出新的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病例对于预防本病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87][88] 在流行期间需要保持高度怀疑的态度,在发现有“不寻常的”严重下呼吸道感染病例时,尤其值得警惕。有很多策略可减少该病在医院和社区环境中的进一步传播。

  • 应当监控医疗保健工作人员或其他暴露于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患者的人员可能出现的疾病。

  • 对于与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时未进行防护的个体,在可能的暴露后,必须隔离检疫 10 日。 只要隔离检疫人员没有临床症状,则与其同处一室的人员无需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

  • 应立即执行感染控制预防措施,同时启动可确保早期识别出可能病例的分类策略。 应检查并升级医疗设施,以便有效处理可能重新出现的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89]

  • 现已证实,设立发热筛查站、对发热患者进行分类、将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患者与其他患者隔离开、将患者和医疗保健工作人员的入口和通道隔离开、增加洗手设施均对医疗保健工作人员有保护作用。[90]

  • 医疗保健工作人员应经过充分培训,并自觉遵守感染控制指南。[91]

  • 医疗工作者必须使用防护面罩,如 N95,[92] 或含高效滤网过滤器的呼吸器、长袖且不可渗透性工作服和干净手套。[93] 如可能出现呼吸道分泌物或其他体液飞溅或喷洒的情况,则需要使用护目镜来保护眼睛或护面罩。 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病房通风良好可有效减少或防止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在院内医疗保健工作人员中间传播。[94]

  • 疑似和可能的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孕妇怀孕和分娩应当在指定的负压隔离间中、由穿戴感染控制和保护专用装置的人员进行处理。[95]

  • 患有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的母亲所产新生儿应当隔离在一个指定的单元中,直至婴儿健康状况良好持续 10 日,或直至其母亲的隔离期结束为止。 在此时期,母亲不得为婴儿哺乳。[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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