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氏综合征被定义为符合所有以下标准的疾病:
急性、非炎症性脑病,无菌脑脊液<9 个 WBC/mL 或组织上无炎症迹象的脑水肿
血清转氨酶和/或血清氨三倍升高的肝功能异常;或者肝活检显示脂肪浸润
没有其他诊断解释脑和肝紊乱。
美国国家瑞氏综合征监测系统描述了严重性不断加重的临床阶段(修改自 Hurwitz):
第 1 阶段:昏睡、呕吐
第 2 阶段:烦躁、谵妄、反射亢进、巴宾斯基氏征阳性、瞳孔散大/呆滞、对疼痛有反应
第 3 阶段:去皮质姿势、迟钝、对疼痛无反应
第 4 阶段:去大脑姿势、昏迷、瞳孔固定/散大
第 5 阶段:反射消失、弛缓性麻痹、瞳孔无反应、癫痫发作、呼吸衰竭
第 6 阶段:患者不能归类,因为患者采用了箭毒或另一种改变意识水平的药物进行了治疗。
使用此内容应接受我们的免责声明。
BMJ临床实践的持续改进离不开您的帮助和反馈。如果您发现任何功能问题和内容错误,或您对BMJ临床实践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您扫描右侧二维码并根据页面指导填写您的反馈和联系信息*。一旦您的建议在我们核实后被采纳,您将会收到一份小礼品。
如果您有紧急问题需要我们帮助,请您联系我们。
邮箱:bmjchina.support@bmj.com
电话:+86 10 64100686-612
*您的联系信息仅会用于我们与您确认反馈信息和礼品事宜。
BMJ临床实践官方反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