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同一药物不同名称的剂型和剂量可能不同: 参见免责声明
所有斜视患者应进行视敏度评估;如存在严重屈光不正,应使用眼镜或接触镜进行矫正。
这可能导致调节性内斜视(矫正远视)和某些间歇性外斜视病例中双眼重新对准。
应在儿童期间进行弱视治疗,并在青少年期间考虑进行弱视治疗(先于或结合斜视矫正)。[17]
弱视治疗包括用眼罩遮盖健侧眼,或通过光学装置(即眼镜)或药物手段(1% 阿托品眼药水)或两者联合使用抑制健侧眼。
复视(儿童中可能不存在复视)使用眼罩或棱镜进行治疗。
对于儿童,弱视患者遮盖健侧眼(眼罩),非弱视患者则遮盖无偏斜眼。如无弱视也无偏斜眼存在,则交替佩戴眼罩。为了防止弱视的发展,每天使用眼罩的时间应限于 2-3 小时。由于存在发生弱视的风险,间歇性外斜视中应该谨慎使用眼罩。
棱镜可用于急性发作的弱视儿童以促进融合和避免弱视,但对间歇性外斜视几乎毫无用处。对成年人来说,可用于治疗复视。当视轴线不一致时,棱镜可重叠双眼的图像,从而使其融合。由于棱镜不改变双眼的位置,因此它们在棱镜下仍偏斜。在共同性斜视和偏斜角度很小的情况下,棱镜效果最好。
大部分原发性和继发性斜视病例的确认性疗法是眼外肌手术,尤其是当斜视已经稳定存在数月时。
婴儿斜视、共同性斜视、知觉性斜视以及所有稳定偏视(包括麻痹性斜视)均应考虑手术干预。对于获得性偏视(如麻痹性),在进行手术之前等待 6-12 个月(潜在自发恢复和稳定)至关重要。
手术的基本原则是增加(加强)或降低(削弱)肌肉的功能。这可通过多种方式实现,虽然可使用多种外科技术,但最常见的是退缩术(将肌肉系带移向眼球后方)以削弱肌肉,以及切除术(切除部分肌肉)以加强肌肉。在很难预测术后治疗效果的病例中,使用可调节缝线可能有益。但尚无研究证实该技术优于标准(不可调节)眼部肌肉手术。[21]
通过咨询眼科医生以确定是否需要手术及何时手术,而且一些患者中情况可能较复杂。
应在儿童期间进行弱视治疗,并在青少年期间考虑进行弱视治疗(先于或结合斜视矫正)。[17]
弱视治疗包括用眼罩遮盖健侧眼,或通过光学装置(即眼镜)或药物手段(1% 阿托品眼药水)或两者联合使用抑制健侧眼。
复视(儿童中可能不存在复视)使用眼罩或棱镜进行治疗。
对于儿童,弱视患者遮盖健侧眼(眼罩),非弱视患者则遮盖无偏斜眼。如无弱视也无偏斜眼存在,则交替佩戴眼罩。为了防止弱视的发展,每天使用眼罩的时间应限于 2-3 小时。由于存在发生弱视的风险,间歇性外斜视中应该谨慎使用眼罩。
棱镜可用于急性发作的弱视儿童以促进融合和避免弱视,但对间歇性外斜视几乎毫无用处。对成年人来说,可用于治疗复视。当视轴线不一致时,棱镜可重叠双眼的图像,从而使其融合。由于棱镜不改变双眼的位置,因此它们在棱镜下仍偏斜。在共同性斜视和偏斜角度很小的情况下,棱镜效果最好。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A 型肉毒杆菌毒素
A 型肉毒杆菌毒素是一种神经肌肉接头乙酰胆碱酯酶竞争剂,可导致化学去神经。
如果肌肉注射,可造成迟缓性麻痹。尽管该效果是暂时的,而且肌肉功能通常在 2 个月内恢复,然而,对于因并发症不适合进行手术的患者,可以重复注射 A 型肉毒杆菌毒素作为手术的长期替代治疗。一项研究描述了在多达 68 次注射的长期斜视治疗中有良好的治疗效果。[22]
对于大部分共同性斜视患者,手术治疗优于使用 A 型肉毒杆菌毒素进行的化学去神经法。
应在儿童期间进行弱视治疗,并在青少年期间考虑进行弱视治疗(先于或结合斜视矫正)。[17]
弱视治疗包括用眼罩遮盖健侧眼,或通过光学装置(即眼镜)或药物手段(1% 阿托品眼药水)或两者联合使用抑制健侧眼。
复视(儿童中可能不存在复视)使用眼罩或棱镜进行治疗。
对于儿童,弱视患者遮盖健侧眼(眼罩),非弱视患者则遮盖无偏斜眼。如无弱视也无偏斜眼存在,则交替佩戴眼罩。为了防止弱视的发展,每天使用眼罩的时间应限于 2-3 小时。由于存在发生弱视的风险,间歇性外斜视中应该谨慎使用眼罩。
棱镜可用于急性发作的弱视儿童以促进融合和避免弱视,但对间歇性外斜视几乎毫无用处。对成年人来说,可用于治疗复视。当视轴线不一致时,棱镜可重叠双眼的图像,从而使其融合。由于棱镜不改变双眼的位置,因此它们在棱镜下仍偏斜。在共同性斜视和偏斜角度很小的情况下,棱镜效果最好。
过度矫正疗法中,可能配备高于所需负光焦度的眼镜。
由于存在发生弱视的风险,应谨慎使用眼罩。弱视患者中遮盖健侧眼,非弱视患者中则进行交替佩戴眼罩,每天 2-3 小时。
这两种技术均可使用,如一个失败,应考虑另一个。[19]
由于继发性斜视可由许多潜在病理变化(如颅神经麻痹和核上瘫、Graves 病、眼眶骨折以及重症肌无力)所致,因此确定和治疗这些疾病至关重要。
所有斜视患者应进行视敏度评估;如存在严重屈光不正,应使用眼镜或接触镜进行矫正。
这可能导致调节性内斜视(矫正远视)和某些间歇性外斜视病例中双眼重新对准。
应在儿童期间进行弱视治疗,并在青少年期间考虑进行弱视治疗(先于或结合斜视矫正)。[17]
弱视治疗包括用眼罩遮盖健侧眼,或通过光学装置(即眼镜)或药物手段(1% 阿托品眼药水)或两者联合使用抑制健侧眼。
复视(儿童中可能不存在复视)使用眼罩或棱镜进行治疗。
对于儿童,弱视患者遮盖健侧眼(眼罩),非弱视患者则遮盖无偏斜眼。如无弱视也无偏斜眼存在,则交替佩戴眼罩。为了防止弱视的发展,每天使用眼罩的时间应限于 2-3 小时。由于存在发生弱视的风险,间歇性外斜视中应该谨慎使用眼罩。
棱镜可用于急性发作的弱视儿童以促进融合和避免弱视,但对间歇性外斜视几乎毫无用处。对成年人来说,可用于治疗复视。当视轴线不一致时,棱镜可重叠双眼的图像,从而使其融合。由于棱镜不改变双眼的位置,因此它们在棱镜下仍偏斜。在共同性斜视和偏斜角度很小的情况下,棱镜效果最好。
大部分原发性和继发性斜视病例的确认性疗法是眼外肌手术,尤其是当斜视已经稳定存在数月时。
婴儿斜视、共同性斜视、知觉性斜视以及所有稳定偏视(包括麻痹性斜视)均应考虑手术干预。对于获得性偏视(如麻痹性),在进行手术之前等待 6-12 个月(潜在自发恢复和稳定)至关重要。
手术的基本原则是增加(加强)或降低(削弱)肌肉的功能。这可通过多种方式实现,虽然可使用多种外科技术,但最常见的是退缩术(将肌肉系带移向眼球后方)以削弱肌肉,以及切除术(切除部分肌肉)以加强肌肉。在很难预测术后治疗效果的病例中,使用可调节缝线可能有益。但尚无研究证实该技术优于标准(不可调节)眼部肌肉手术。[21]
通过咨询眼科医生以确定是否需要手术及何时手术,而且一些患者中情况可能较复杂。
应在儿童期间进行弱视治疗,并在青少年期间考虑进行弱视治疗(先于或结合斜视矫正)。[17]
弱视治疗包括用眼罩遮盖健侧眼,或通过光学装置(即眼镜)或药物手段(1% 阿托品眼药水)或两者联合使用抑制健侧眼。
复视(儿童中可能不存在复视)使用眼罩或棱镜进行治疗。
对于儿童,弱视患者遮盖健侧眼(眼罩),非弱视患者则遮盖无偏斜眼。如无弱视也无偏斜眼存在,则交替佩戴眼罩。为了防止弱视的发展,每天使用眼罩的时间应限于 2-3 小时。由于存在发生弱视的风险,间歇性外斜视中应该谨慎使用眼罩。
棱镜可用于急性发作的弱视儿童以促进融合和避免弱视,但对间歇性外斜视几乎毫无用处。对成年人来说,可用于治疗复视。当视轴线不一致时,棱镜可重叠双眼的图像,从而使其融合。由于棱镜不改变双眼的位置,因此它们在棱镜下仍偏斜。在共同性斜视和偏斜角度很小的情况下,棱镜效果最好。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A 型肉毒杆菌毒素
A 型肉毒杆菌毒素是一种神经肌肉接头乙酰胆碱酯酶竞争剂,可导致化学去神经。
如果肌肉注射,可造成迟缓性麻痹。尽管该效果是暂时的,而且肌肉功能通常在 2 个月内恢复,然而,对于因并发症不适合进行手术的患者,可以重复注射 A 型肉毒杆菌毒素作为手术的长期替代治疗。一项研究描述了在多达 68 次注射的长期斜视治疗中有良好的治疗效果。[22]
对于大部分共同性斜视患者,手术治疗优于使用 A 型肉毒杆菌毒素进行的化学去神经法。
应在儿童期间进行弱视治疗,并在青少年期间考虑进行弱视治疗(先于或结合斜视矫正)。[17]
弱视治疗包括用眼罩遮盖健侧眼,或通过光学装置(即眼镜)或药物手段(1% 阿托品眼药水)或两者联合使用抑制健侧眼。
复视(儿童中可能不存在复视)使用眼罩或棱镜进行治疗。
对于儿童,弱视患者遮盖健侧眼(眼罩),非弱视患者则遮盖无偏斜眼。如无弱视也无偏斜眼存在,则交替佩戴眼罩。为了防止弱视的发展,每天使用眼罩的时间应限于 2-3 小时。由于存在发生弱视的风险,间歇性外斜视中应该谨慎使用眼罩。
棱镜可用于急性发作的弱视儿童以促进融合和避免弱视,但对间歇性外斜视几乎毫无用处。对成年人来说,可用于治疗复视。当视轴线不一致时,棱镜可重叠双眼的图像,从而使其融合。由于棱镜不改变双眼的位置,因此它们在棱镜下仍偏斜。在共同性斜视和偏斜角度很小的情况下,棱镜效果最好。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A 型肉毒杆菌毒素
A 型肉毒杆菌毒素是一种神经肌肉接头乙酰胆碱酯酶竞争剂,可导致化学去神经。如果肌肉注射,可造成迟缓性麻痹。由于该效果是暂时的,而且肌肉功能通常在 2 个月内恢复,有望改变经常使用 A 型肉毒杆菌毒素治疗斜视这一情况。该种情况的一个示例是,为了在治愈急性损害时对准眼睛,向内直肌注入 A 型肉毒杆菌毒素以削弱该肌肉,进而减轻继发于外展神经急性麻痹的(导致外直肌瘫痪)斜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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