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J Best Practice

诊断标准

新生儿呼吸窘迫严重程度的临床评分系统[39]

新生儿呼吸窘迫严重程度的临床评分系统。 医生可在评估患儿后,根据左侧栏中 5 种症状给予评分:0 为正常,1 为轻度窘迫,2 为重度窘迫。 合计 5 种症状的得分,0 分为正常,10 分为病情非常严重。 介于两者之间的得分为轻度至中度窘迫。[Figure caption and citation for the preceding image starts]: 新生儿呼吸窘迫严重程度的临床评分系统。 医生可在评估患儿后,根据左侧栏中 5 种症状给予评分:0 为正常,1 为轻度窘迫,2 为重度窘迫。 合计 5 种症状的得分,0 分为正常,10 分为病情非常严重。 介于两者之间的得分为轻度至中度窘迫。由 Dr Vidyasagar 和 Dr Bhat 创建。 [Citation ends].

对于存在呼吸窘迫的婴儿,在收住 NICU 后,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呼吸窘迫综合征 (RDS) 评分。

  • RDS 婴儿连续两小时评分<4 时多可自愈。

  • 评分 4-6 的婴儿存在轻度的呼吸窘迫。

  • 评分>6 的婴儿可发展为重度呼吸窘迫。

  • 评分越高,氧合及pH值越低。

虽然该评分系统是在 RDS 的婴儿患者中被评估的,但它也有助于评估所有存在呼吸窘迫的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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