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J Best Practice

诊断标准

DSM-5 中 ADHD 的诊断标准[1]

A. (1) 或 (2):

1.以下注意缺陷症状中出现 6 种(或以上),持续至少 6 个月,达到使患者无法适应周围环境且与发育水平不符的程度(年龄较大的青少年和成人只需 5 种或 5 种以上):

注意缺陷

  • 在学业、工作或其他活动中,常常无法关注细节或常常因粗心而出错

  • 常常难以在执行任务或参加活动时长时间保持专注

  • 在与他人直接交谈时,常常表现得充耳不闻

  • 常常不按完整的指令操作,不完成家庭作业、家务或工作任务(并非因为对立行为,也并非无法理解指令)

  • 常常不善于组织任务和活动

  • 常常回避、厌恶或不愿接手需要持续脑力劳动的任务(例如课堂作业或家庭作业)

  • 经常丢失任务或活动需要的物件(例如,玩具、作业本、铅笔、书或工具)

  • 经常容易因外界刺激而分心

  • 在日常活动中经常健忘。

2.以下活动过度-冲动症状中具有 6 种(或以上),持续至少 6 个月,达到使患者无法适应周围环境且与发育水平不符的程度(年龄较大的青少年和成人只需 5 种或 5 种以上):

多动

  • 常常手脚坐立不安或在座位上扭动

  • 在教室或其他场合中,经常在应该保持坐姿时离开座位

  • 经常不合时宜地四处跑动或攀爬(在青少年或成人中,可能仅限于主观的躁动感)

  • 常常难以安静地玩耍或参加娱乐活动

  • 经常忙个不停,似乎身上装了马达

  • 常常说太多的话。

冲动

  • 经常在问题还没问完时,答案已脱口而出

  • 常常难以按次序等待

  • 常常插嘴或干扰他人(例如,擅自加入别人的谈话或游戏)。

B. 某些造成障碍的活动过度-冲动或注意缺陷症状在 12 岁以前就已出现。

C. 这些症状导致的某些障碍会在 2 个或2 个以上场合(例如,学校[或工作场所]和家庭)中出现。

D. 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在社交、学业或职业功能方面有临床显著障碍。

E. 这些症状并非仅仅出现在广泛性发育障碍、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疾病的病程中,且无法用其他精神障碍(例如情感障碍、焦虑障碍、分裂障碍或人格障碍)来更好地解释。

国际疾病分类(第 10 版)多动障碍的诊断标准[2]

注意缺陷

以下注意缺陷症状中至少有 6 种,持续至少 6 个月,达到使患者无法适应周围环境且与儿童发育水平不符的水平:

  • 在学业、工作或其他活动中,常常无法关注细节或常常因粗心而出错

  • 常常无法在执行任务或参加活动时长时间保持专注

  • 看起来常常没有聆听别人对他/她讲的话

  • 常常不能按指令操作,或不能完成家庭作业、家务或工作任务(并非因为对立行为,也并非无法理解指令)

  • 组织任务和活动时常常有障碍

  • 常常回避或非常厌恶需要持续脑力劳动的任务,例如家庭作业

  • 经常丢失某些任务和活动需要的物件,例如作业本、铅笔、书、玩具或工具

  • 经常容易因外界刺激而分心

  • 在日常活动中经常健忘。

多动

以下多动症状中至少存在 3 种,持续至少 6 个月,达到使患者无法适应周围环境且与儿童发育水平不符的程度:

  • 常常手脚坐立不安或在座位上扭动

  • 在教室或其他场合中,在应该保持坐姿时离开座位

  • 经常不合时宜地四处跑动或攀爬(在青少年或成人中,可能仅出现主观的躁动感)

  • 玩耍时过分吵闹或无法安静地进行娱乐活动

  • 表现出持续性的过度运动活动模式,且这种模式不因社会背景或要求而改变。

冲动

以下冲动症状中存在至少一种,持续至少 6 个月,达到使患者无法适应周围环境且与儿童发育水平不符的程度:

  • 经常在问题还没问完时,答案已脱口而出

  • 常常在游戏或团体活动中不能排队等候或不遵守次序

  • 常常插嘴或干扰他人(例如,擅自加入别人的谈话或游戏)

  • 经常话多且对社会制约无适当反应

  • 发病年龄不晚于 12 岁。

广泛性

应在一种以上的场合满足标准:例如,注意缺陷和多动的混合症状应既出现在家中又出现在学校,或既出现在学校又出现在另一个可以观察儿童的环境,例如诊室。要获得不同场合的证据,一般需要从多个来源获得信息;举例来说,父母不太可能提供充分的课堂行为报告。

症状在社交、学业或职业功能方面造成临床显著的苦恼或障碍。

障碍不符合广泛性发育障碍、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和焦虑障碍的标准。

诊断用评定量表

美国儿科学会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AAP) 和美国儿童青少年精神病学会 (AACAP) 实践参数建议临床医生在评估中使用一个常用的行为评定量表。[21][70]窄频量表仅用于评估 ADHD,而宽频量表评估一系列行为症状。[71]AAP 和 AACAP 都没有推荐具体的量表。同样的量表可用于随访对治疗的反应。常用的评定量表已在清单中列出,某些量表可从网上免费获得。

常用的量表

  • ADHD 评定量表包含 18 个条目,基于 ADHD 的 DSM 标准。它有助于诊断儿童和青少年 ADHD,还有助于评估治疗后的改善程度。

  • Vanderbilt 量表包含 55 个条目,可评估 ADHD、共病和表现。NICHQ Vanderbilt Assessment Scale

  • SNAP-IV 用于许多研究试验中,包括 AD/HD (MTA) 的多模式治疗研究。该量表包含 90 个条目,用于筛查 ADHD 和其他诊断。The SNAP-IV Teacher and Parent Rating Scale

  • 儿童行为检查表 (CBCL) 可用于评估广泛的儿童行为问题,其中 CBCL-注意力问题 (CBCL-AP) 分量表可作为 ADHD 的诊断工具。[61]

  • Conners 修订量表是最为广泛接受的量表,包含针对家长和老师的长版本和短版本。Conners Rating Scales-revised (CR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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