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J Best Practice

一级预防

一级预防措施取决于流行区居民的睡眠习惯;白蛉密度、分布和多样性;以及传播类型(人源型或动物源型)。[1][2]感染和疾病的预防措施是以控制患者或动物宿主为基础。这需要在人源型利什曼病流行区内及时发现和治疗患者,在动物源型利什曼病流行区内捣毁啮齿动物洞穴,或给犬佩戴含杀虫剂项圈以切断动物源型利什曼病的传播;传播媒介控制(如在家中喷洒杀虫剂),或做好个人防护(如使用经杀虫剂处理的蚊帐、窗帘或毯子)。[1][2][42][43]目前,支持预防和控制方法可以持续降低发病率的证据有限。[44]因此,与印度和尼泊尔现有的内脏利什曼病控制措施相比,目前尚不确定大规模分发长效杀虫剂蚊帐能否对人提供额外防护。[45][46]意图通过捕杀犬类来控制动物源型内脏利什曼病的做法是低效且不道德的。[47]目前尚未研制出有效的预防人类利什曼病的疫苗。[48]

二级预防

  • 对于皮肤利什曼病和免疫功能正常的内脏利什曼病患者,无需二级预防措施。

  • 在免疫抑制的内脏利什曼病患者中,第一次临床发作给予抗利什曼原虫药物后,进行二级预防治疗,可以部分预防或推迟复发。尽管尚未就使用何种药物和治疗方案达成共识,但是建议在初始治疗结束后,使用脂质体两性霉素 B 或喷他脒羟乙基磺酸钠进行维持治疗。但凡临床病情稳定,CD4 细胞计数大于 200/μL,且持续时间达到 6 个月以上,即可停止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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