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J Best Practice

诊断标准

DSM-5 也采用了《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 IV》(DSM-IV) 中描述的 ADHD 的 18 种相同主要症状来诊断 ADHD。分为两个主要症状群:注意力缺陷和多动/冲动。

然而,根据美国精神病学会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在 DSM-5 中对 ADHD 的分类进行了几处修改:

  • 诊断标准条目后附有示例用以协助跨年龄诊断。

  • 强调了某些症状在各个情况中的跨情境要求。

  • 发病标准已从“7 岁前出现引起损害的症状”调整为“12 岁前出现某些注意力不集中或多动-冲动症状”。

  • 亚型被更改为与之前的亚型直接对应的发病特点。

  • 现在考虑自闭症谱系障碍的共病诊断。

  • 为了反应临床显著 ADHD 损害的实证,成人 ADHD 诊断的症状阈值做了调整。诊断成人 ADHD,患者仅需满足注意缺陷或多动/冲动 2 个症状群之一的 5 个症状(更年轻患者则需要满足 6 个)即可。

DSM-5注意缺陷/多动障碍诊断标准[1]

符合6条(或以上)注意缺陷症状,持续至少6个月,与发育程度不符,并且直接影响社会或学业/职业活动:

  1. 注意缺陷符合 6 条(或以上)注意缺陷症状,持续至少 6 个月,与发育程度不符,并且直接对社会或学业/职业活动产生负面影响:注:症状不只是对抗行为、反抗、敌对或无法理解任务或指令。 对于年龄较大的青少年和成人(≥17岁),诊断需至少满足5条症状。

    • 在学习、工作或其他活动中经常不能注意细节或常犯粗心大意的错误(例如忽视或遗漏细节,工作不精确)。

    • 难以在任务或日常活动(例如听讲座、与人交谈或者长篇阅读)中保持注意力。

    • 常常在与他人直接交谈时,似乎没有倾听(例如心不在焉,甚至在没有任何外界刺激分心时也如此)。

    • 无法遵照指令或难以完成功课、杂务或工作职责(例如开始任务后很快就不能集中注意力或容易分散注意力)

    • 常常难以组织安排任务和活动(例如,难以管理有序的任务;难以维持物品材料的整齐有序;杂乱无章、混乱的工作;管理时间能力较差;不能按时完成任务)。

    • 经常回避、厌恶、不愿意从事需要持续脑力劳动的任务(例如上学或完成家庭作业;对年龄较大的青少年或成年人,则表现为准备报告、填写表格、阅读长篇文件)。

    • 经常弄丢任务或活动的必要物品(例如上学所需物品、铅笔、书本、工具、钱包、钥匙、作业、眼镜或手机)。

    • 易受外界刺激分心(对于年龄较大的青少年或成人,也包括无关的念头)。

    • 经常忘记日常活动(例如做家务琐事,被差遣做事;对于年龄较大的青少年及成人则表现为回电话、支付账单、赴约会)。

  • 多动-冲动症状满足以下症状当中6条(或以上),持续时间至少6个月,症状与发育程度不符,并且直接影响社会或学业/职业活动:注:症状不只是对抗行为、反抗、敌对或无法理解任务或指令。 对于年龄较大的青少年和成人(≥17岁),诊断需至少满足5条症状。

    • 经常手脚动个不停或在座位上不停扭动。

    • 经常在需要保持安坐的情境中离开座位(例如: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要求待在自己位置的情境中离开自己的座位)。

    • 经常在不恰当的场合跑来跑去或攀爬(备注:对于青少年或成人,可表现为感觉烦躁不安)。

    • 不能安静的玩耍或从事休闲活动。

    • 总是不停的“活动”,就如同拥有无限动力(例如在餐馆、会议室不能长时间保持安静或保持安静时感觉不适;让他人感到坐立不安或不能与大家同步)。

    • 常常说太多的话。

    • 经常在问题还没有说完的情况下抢答(例如在别人没说完的情况下插话,接话)。

    • 经常无法按顺序等候(例如排队)。

    • 经常打断或打扰他人(例如:打搅谈话、游戏或活动;未请求或征得他人同意就使用他人物品;对于青少年及成人,可能表现为打断或干扰他人正在做的事情)。

  • B.某些注意缺陷或多动-冲动症状出现在 12 岁之前。

    C.部分注意缺陷或多动-冲动症状出现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场合(例如:在家里、学校、工作单位;与亲戚朋友相处中;从事其他活动中)。

    D.有明确证据表明上述症状影响到或降低了社会、学业或职业功能。

    E. 症状不仅仅发生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障碍发病过程中,不能由其他精神障碍解释上述症状。

    必须同时满足 A、B、C、D 和 E 五项方能做出诊断。

    ADHD,部分缓解

    对于那些不再完全满足疾病诊断标准但因某些症状导致功能受损的患者,应被诊断为 ADHD 且已部分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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