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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如有肾上腺功能抑制病史,同时有肾上腺危象表现(即低血压、循环衰竭)时,应紧急处理。
患者常有容量不足,应予5%葡萄糖生理盐水注射液静脉点滴补液治疗。
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 每 6~8 小时静脉给予 50~100 mg
患者如有肾上腺功能抑制病史,同时有肾上腺危象表现(即低血压、循环衰竭)时应紧急处理。
通常24小时内病情改善,之后可将氢化可的松逐渐减量。
患者稳定后可以改成口服制剂。
应积极寻找如感染等导致危象的诱因。应着手治疗基础诱因。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氢化可的松
每日剂量可以减少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直至生理维持剂量,即早上20mg,下午或晚上10mg。有些患者可能只需要总共20mg/天的剂量(即每天早上20mg;或早上15mg,下午或晚上5mg)。
患者经历轻微应激时(例如发热性疾病)应指导其以双倍于长期维持剂量的皮质类固醇治疗2至3天,在应急缓解后恢复常规剂量。
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 每 6~8 小时静脉给予 50~100 mg
患者经受严重的应激时(例如危重病需要机械通气)往往给予应激剂量的皮质类固醇(通常是氢化可的松)。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氢化可的松
或
泼尼松龙
如果患者脱离疾病危重阶段<1周,但仍然不适,可将皮质类固醇逐渐减量,并换用口服制剂,恢复基础剂量。关于如何减量可参考下例:起始为氢化可的松100mg口服,每日3次(相当于泼尼松25mg,每日3次),下降至75mg每日2次,维持1~2天;然后50mg每日2次,维持1~2天;然后25mg每日2次,维持1~2天;然后早上20mg和下午10mg,维持1个月(多认为是生理性剂量)。如果在较高剂量时已达到既往疾病的治疗剂量,可提早停止减量。
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数据表明,对于因基础疾病而非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接受长期皮质类固醇治疗(相当于泼尼松剂量约5~15mg/天)的手术患者,即使其生化检查提示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也不需要常规补充应激剂量皮质类固醇。[7][73]然而,对围手术期顽固性低血压推荐进行严密血流动力学监测,并应用应激剂量的氢化可的松治疗。[73]
对于接受生理替代剂量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患者,仍然建议使用应激剂量皮质类固醇。[7][73]小手术:术中予氢化可的松50 mg;大手术:术中予氢化可的松50mg,后每8小时一次,直至术后48至72小时。
风湿性疾病患者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时,建议在中等的生理应激剂量诱导前应用单次给药100mg氢化可的松。[74]进行大手术时,建议麻醉前予氢化可的松100mg,此后每8小时1次,共4次,此后每日剂量减少一半。
无论剂量可直接停用。
在停用皮质类固醇治疗时,基础疾病可能复发,从而影响皮质类固醇减量过程。
关于是否需要减量尚有争议。这取决于激素剂量和患者的一般健康状况。
如果剂量超过相当于泼尼松龙7.5mg/天或氢化可的松30mg/天,考虑逐渐减量。
在减量和停用皮质类固醇治疗期间,基础疾病可能复发,从而影响皮质类固醇减量过程。
每3到4天氢化可的松减少10mg(相当于泼尼松2.5mg)直至生理剂量,然后更缓慢地减量,每2至4周氢化可的松减少2.5mg。有人建议,一旦剂量相当于氢化可的松10mg/天,应检查清晨皮质醇水平或行兴奋试验,如果皮质醇水平正常,可停用皮质类固醇。[75][76]如果在已逐渐减量至生理剂量后任何时间进行兴奋试验提示皮质醇水平显示正常,也可停用皮质类固醇。如果患者在任何时间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可适当减慢减量过程。
只要继续超生理剂量使用皮质类固醇,肾上腺功能的评估并无帮助。
皮质类固醇剂量可以迅速减量至生理替代剂量,而无需担心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这相当于5~7.5mg/天泼尼松或其当量。然而,在减量和停用皮质类固醇治疗期间,如果基础疾病复发,患者可能会出现糖皮质激素戒断综合征,应减慢皮质类固醇剂量减量过程。
一旦达到生理替代水平,应以更慢的速度继续减量。此时,很多医生喜欢使用半衰期短的药物,如氢化可的松,因为波动的血清皮质醇水平有助于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刺激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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