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单药或多药治疗,将近三分之二的局灶性癫痫患者的发作可得到控制。多数患者接受至少 2 年的 AED 治疗。[139]
当患者有 2 年的时间完全无癫痫发作时,可考虑逐渐撤停 AED 。[139] 成功减量撤停的预测因素包括:诊断后很快获得癫痫控制、无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脑 MRI 扫描正常和正常的 EEG。晚发的症状性癫痫患者(因过去某一时间点的病因引起的癫痫发作:例如,2005 年头部开放性损伤,2007 年开始出现发作)在 AED 撤药后有复发趋势。AED 减量应逐渐实行,因为,快速减量会引起撤药性癫痫发作。
大约三分之一的患者虽经 2 次单药治疗和 1 次多药治疗后仍有癫痫发作。其他患者经治疗癫痫控制良好,但 AED 引起的不良反应常无法耐受。应评估该类患者实行癫痫病灶切除术的可能性。
需要长期 AED 治疗的局灶性癫痫患者应密切监测可能出现的长期不良反应。其中一些不良反应可能包括:骨质流失、体重改变、行为改变、肾结石和小脑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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