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同一药物不同名称的剂型和剂量可能不同: 参见免责声明
青霉素水溶液
或
氨苄西林
-- 和 --
庆大霉素
或
头孢噻肟
或
头孢曲松
盐酸万古霉素
和
庆大霉素
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联用庆大霉素是推荐的一线疗法。
对于大于 1 月龄的婴儿,可以使用头孢呋辛或头孢曲松,以代替联合治疗。
对于青霉素过敏患者,万古霉素是一种合适的替代药物,经常与庆大霉素联用。如果患有脑膜炎,则万古霉素不适合作为单药治疗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应寻求医疗专家的建议。
疗程:14-21 天。
咨询专科医生以指导新生儿用药剂量。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青霉素水溶液
或
氨苄西林
-- 和 --
庆大霉素
或
头孢呋辛酯
或
头孢噻肟
或
头孢曲松
盐酸万古霉素
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联用庆大霉素是推荐的一线疗法。
对于大于 1 月龄的婴儿,可以使用头孢呋辛、头孢噻肟或头孢曲松,以代替联合治疗。
对于青霉素过敏患者,万古霉素是一种合适的替代药物。
疗程:10 天。
咨询专科医生以指导新生儿用药剂量。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青霉素水溶液 : 100-2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4-6 小时一次,每 4 小时最大剂量不超过 2.4 g
或
氨苄西林 : 200-4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6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 和 --
庆大霉素 : 5-7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
头孢呋辛酯 : 年龄>3 个月的婴儿:75-15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 g
或
头孢噻肟 : 100-200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6-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曲松 : 50-1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 1-2 次给药,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4 g
或
盐酸万古霉素 : 10-15 mg/kg,静脉使用,每 6 小时一次
或
盐酸万古霉素 : 10-15 mg/kg,静脉使用,每 6 小时一次
和
庆大霉素 : 5-7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
一线疗法: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联用庆大霉素。
青霉素过敏患者:二代或三代头孢菌素(例如头孢呋辛、头孢噻肟或头孢曲松)可能适用,具体取决于过敏反应类型;[70]或者万古霉素联用或不联用庆大霉素。
疗程:最少 10 天。治疗持续时间因临床表现、并发症风险和初始治疗反应而异。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
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青霉素水溶液 : 100-2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4-6 小时一次,每 4 小时最大剂量不超过 2.4 g
或
氨苄西林 : 200-4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6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 和 --
庆大霉素 : 5-7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
一线疗法: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联用庆大霉素。
青霉素过敏患者:由于此类临床表现罕见,并且管理过程复杂,应咨询感染疾病专科医生。
疗程:14-21 天。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
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青霉素水溶液 : 100-2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4-6 小时一次,每 4 小时最大剂量不超过 2.4 g
或
氨苄西林 : 100-4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6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头孢呋辛酯 : 年龄>3 个月的婴儿:75-15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 g
或
头孢噻肟 : 100-2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6-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曲松 : 50-1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 1-2 次给药,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4 g
或
克拉霉素 : 年龄大于 6 个月的儿童:15 mg/kg/日,口服,每 12 小时一次
或
盐酸万古霉素 : 10-15 mg/kg,静脉使用,每 6 小时一次
一线疗法:青霉素或氨苄西林。
青霉素过敏患者:二代或三代头孢菌素(可能适用,具体取决于过敏反应类型),[70]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例如克拉霉素),或者万古霉素。
疗程:最少 10 天。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
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青霉素水溶液 : 100-2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4-6 小时一次,每 4 小时最大剂量不超过 2.4 g
或
氨苄西林 : 100-4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6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头孢呋辛酯 : 年龄>3 个月的婴儿:75-15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 g
或
头孢噻肟 : 100-2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6-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曲松 : 50-1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 1-2 次给药,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4 g
或
盐酸万古霉素 : 10-15 mg/kg,静脉使用,每 6 小时一次
或
盐酸万古霉素 : 10-15 mg/kg,静脉使用,每 6 小时一次
和
庆大霉素 : 5-7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
一线疗法:青霉素或氨苄西林。
青霉素过敏患者:二代或三代头孢菌素(可能适用,具体取决于过敏反应类型)、[70]或者万古霉素联用或不联用庆大霉素(对于经选择的病例)。
疗程:3-4 周。
必须抽吸关节内的液体,并且应强烈考虑在手术室内彻底清洗。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
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头孢呋辛酯 : 年龄>3 个月的婴儿:75-15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 g
和
甲硝唑 : 30 mg/kg/日,静脉使用/口服,分次给药,每 6 小时一次
或
氨苄西林/舒巴坦 : 200-4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6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更多或
氨苄西林/舒巴坦 : 200-4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6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更多和
庆大霉素 : 5-7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
头孢噻肟 : 100-2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6-8 小时一次
和
甲硝唑 : 30 mg/kg/日,静脉使用/口服,分次给药,每 6 小时一次
或
头孢曲松 : 50-10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 1-2 次给药,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4 g
和
甲硝唑 : 30 mg/kg/日,静脉使用/口服,分次给药,每 6 小时一次
一线疗法:头孢呋辛联用甲硝唑,或者氨苄西林/舒巴坦联用或不联用庆大霉素。
青霉素过敏患者:头孢菌素(可能适用,具体取决于过敏反应类型)联用甲硝唑。[70]也可以使用其他疗法,但是应事先咨询感染疾病专科医生。
感染往往是由多种微生物引起的。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
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青霉素水溶液 : 2.4-4.8 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6 小时一次
或
氨苄西林 : 150-25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3-4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头孢呋辛酯 : 750-1500 m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6-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噻肟 : 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4-6 小时一次
或
头孢曲松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12-24 小时一次
或
盐酸万古霉素 : 15 mg/kg,静脉使用,每 8-12 小时一次
一线疗法:青霉素或氨苄西林。
青霉素过敏患者:二代或三代头孢菌素(可能适用,具体取决于过敏反应类型)[70]或万古霉素。
疗程:最少 10 天。治疗持续时间因临床表现、并发症风险和初始治疗反应而异。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庆大霉素 : 5-7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
对于经选择的病例,依据敏感性,可考虑将庆大霉素作为辅助治疗。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
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青霉素水溶液 : 2.4-4.8 g/日,静脉使用,分次给药,每 4-6 小时一次
或
氨苄西林 : 150-250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3-4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一线疗法:青霉素或氨苄西林。
青霉素过敏患者:由于此类临床表现罕见,并且管理过程复杂,应咨询感染疾病专科医生。
疗程:14-21 天。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
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青霉素水溶液 : 2.4-4.8 g/日,静脉使用,分次给药,每 4-6 小时一次
或
氨苄西林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4-6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头孢呋辛酯 : 750-1500 m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6-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噻肟 : 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4-6 小时一次
或
头孢曲松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12-24 小时一次
或
克林霉素 : 450-900 mg,静脉使用,每 8 小时一次
或
克拉霉素 : 250-500 mg,口服(速释型),每 12 小时一次
一线疗法:青霉素或氨苄西林。
青霉素过敏患者:二代或三代头孢菌素(可能适用,具体取决于过敏反应类型)、[70]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例如克拉霉素)或克林霉素。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
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青霉素水溶液 : 2.4-4.8 g/日,静脉使用,分次给药,每 4-6 小时一次
或
氨苄西林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4-6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头孢呋辛酯 : 750-1500 m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6-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噻肟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曲松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12-24 小时一次
或
盐酸万古霉素 : 15 mg/kg,静脉使用,每 8-12 小时一次
或
利奈唑胺 : 600 mg,静脉使用,每 12 小时一次
或
克拉霉素 : 250-500 mg,口服(速释型),每 12 小时一次
或
左氧氟沙星 : 500-750 mg,静脉使用/口服,每 24 小时一次
一线疗法:青霉素或氨苄西林。
青霉素过敏患者:二代或三代头孢菌素(可能适用,具体取决于过敏反应类型)、[70]万古霉素、利奈唑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例如克拉霉素)或喹诺酮类药物(例如左氧氟沙星)。
疗程:10 天。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利福平 : 600 mg,静脉使用,每 12 小时一次
或
庆大霉素 : 5-7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
对于经选择的病例,可考虑将利福平或庆大霉素作为辅助治疗药物,但事先应征询感染疾病专科医生的建议。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
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青霉素水溶液 : 2.4-4.8 g/日,静脉使用,分次给药,每 4-6 小时一次
或
氨苄西林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4-6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头孢呋辛酯 : 750-1500 m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6-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噻肟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曲松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12-24 小时一次
或
克林霉素 : 450-900 mg,静脉使用,每 8 小时一次
或
盐酸万古霉素 : 15 mg/kg,静脉使用,每 8-12 小时一次
一线疗法:青霉素或氨苄西林。
青霉素过敏患者:二代或三代头孢菌素(可能适用,具体取决于过敏反应类型)、[70]克林霉素或万古霉素。
疗程:3-4 周。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庆大霉素 : 5-7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
对于经选择的病例,可将庆大霉素作为辅助治疗药物,但事先应征询感染疾病专科医生的建议。
必须抽吸关节内的液体,并且应强烈考虑在手术室内彻底清洗。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
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青霉素水溶液 : 2.4-4.8 g/日,静脉使用,分次给药,每 4-6 小时一次
或
氨苄西林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4-6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或
青霉素水溶液 : 200-400 万单位,静脉使用,每 4 小时一次
或
氨苄西林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4-6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 和 --
庆大霉素 : 5-7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
头孢呋辛酯 : 750-1500 m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6-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噻肟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曲松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12-24 小时一次
或
盐酸万古霉素 : 15 mg/kg,静脉使用,每 8-12 小时一次
或
盐酸万古霉素 : 15 mg/kg,静脉使用,每 8-12 小时一次
和
庆大霉素 : 5-7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
一线疗法: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联用或不联用庆大霉素。
青霉素过敏患者:二代或三代头孢菌素(可能适用,具体取决于过敏反应类型)、[70]或者万古霉素联用或不联用庆大霉素。
疗程:14 天。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
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青霉素水溶液 : 2.4-4.8 g/日,静脉使用,分次给药,每 4-6 小时一次
或
氨苄西林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4-6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 和 --
庆大霉素 : 5-7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
头孢呋辛酯 : 750-1500 m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6-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噻肟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曲松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12-24 小时一次
或
克林霉素 : 450-900 mg,静脉使用,每 8 小时一次
或
盐酸万古霉素 : 15 mg/kg,静脉使用,每 8-12 小时一次
和
庆大霉素 : 5-7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
一线疗法: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联用庆大霉素。
青霉素过敏患者:二代或三代头孢菌素(可能适用,具体取决于过敏反应类型)、[70]克林霉素或万古霉素联用庆大霉素。
疗程:10 天。
感染往往是由多种微生物引起的。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
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克林霉素 : 450-900 mg,静脉使用,每 8 小时一次
和
庆大霉素 : 5-7 mg/kg/日,静脉使用/肌内注射,分次给药,每 8 小时一次
氨苄西林/舒巴坦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4-6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g
更多或
头孢呋辛酯 : 750-1500 m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6-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噻肟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8 小时一次
或
头孢曲松 : 1-2 g,静脉使用/肌内注射,每 12-24 小时一次
-- 和 --
甲硝唑 : 500 mg,静脉使用,每 6-8 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4 g
或
克林霉素 : 450-900 mg,静脉使用,每 8 小时一次
一线疗法:克林霉素联用庆大霉素。
替代选择:氨苄西林/舒巴坦或二代或三代头孢菌素,联用甲硝唑或克林霉素。
疗程:10-14 天。
感染往往是由多种微生物引起的。
所有患者(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接受支持疗法。
主要目标是恢复和保持正常的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功能。
初始评估应遵循儿童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原则,对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状况进行评估,并置入稳固的大口径静脉内导管以便进行静脉输液。
出现代偿性休克或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应接受辅助供氧治疗。存在失代偿性休克、缺氧、重度呼吸窘迫、意识改变或有证据显示颅内压升高的患者需要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对于未对液体复苏治疗立即作出反应的低血压或灌注不良患者,应给予血管加压药治疗。
对于存在颅内压升高证据、心肌功能障碍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者,应谨慎给予补液。
可能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给予心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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